教案是讲课的依据。教师必须依据对大纲的理解、对教材的深入钻研、对学生的了解,精心设计并写出每节课的教案。教案应包括课题、重难点、教法、学法、教学过程(包括师生的活动)、小结、作业及教后记等。
为了提高教师对教案设计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无教案不能上课的意识,特规定教案检查制度。
1、 教务处、各教研组每学期对教师的教案检查不少于三次。检查形式可为:教研组内普查、教务处抽查。每次检查结果应有记录,作为教学常规考核的依据。
2、检查内容:
( 1 )是否有教案。
( 2 )项目是否齐全,环节完整。
( 3 )书写是否工整。
( 4 )教案是否有特色(尤其是教学过程的设计)。
( 5 )存在的问题。
3、要求:
(1)每次教案检查后,教研组长应在组内对教案的优、缺点进行评议。对存在的不足,教研组长要及时向本人指出,并提出整改措施。对存在问题较多的教师应及时给予具体的指导。
(2) 每学期期末教务处按平时检查的情况分出等级,将评出的优秀教案进行展评。
二、规范教案的基本要求:
任课教师要认真深入地钻研教材,在备课组统一基本知识点及讲课要求的基础上,要独立写好教案,具体要求如下:
1 、每一单元(课)环节完整,包括:依据教学大纲确定的教学目的、教学结构、课的类型、重点、难点、课时安排、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过程、作业、课后小结。
2 、每一节课要有明确的教学目的。
3 、每一节课要有实施教学目的的方法、教学手段、精选例题、板书的设计。
4 、教案要条理清楚、字迹工整、书写美观、适当用彩笔以突出重点。
5、青年教师要有详案,除有完整的环节外,教学内容应包括新课导入、内容的分析、提问、小结。
6 、任课教师应提前备写教案。
7、严禁使用旧教案
三、学生作业检查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教学常规的管理,提高教学水平,特制定作业批改检查制度。
1、学生作业检查在主管副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具体实施,检查结果及时通报。
2、作业检查由学校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
3、全校性集中检查每期进行1—2次,定时收齐,统一检查,并及时向教师反馈检查结果。
4、学生作业批改要及时,有批改日期、等级。格式规范,无批改错误,评语恰当,字体工整认真。
5、检查人员在所检查的作业上加盖教务处公章,并以书面形式写出检查小结。
6、除集中检查外,学校不定期收取各班作业抽查,各班应按要求上交。
7、对作业批改存在严重问题的,要及时指出问题所在,并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