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制度

    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学校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主要的制度包括学校工作规则、教学管理制度;班级、学生管理制度;学校分配制度以及各岗位责任制等。(另附)

学校工作制度

一、           会议制度

1、班子会议:班子会议由校长召开。班子会议组成人员为学校领导班子的全体成员。内容为讨论学校工作的重大事项:包括(1)传达、研究上级的指示和决定;(2)讨论通过需报上级审定、批准的重要事项;(3)研究、制订学校发展的规划和工作思路、重点;(4)研究学校的人事任免、教师的奖惩;(5)决定学校重大的建设项目和经费开支;(6)制订、修改学校的规章制度;(7)其他重大事项。

2、校务会议:由校长召集副校长,助理及学校的中层干部举行。内容为(1)通报班子会议的重要决定以及校区督查情况的反馈;(2)研究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改革措施和阶段工作的重点;(3)研究学校重要教育教学活动的方案并进行部署;(4)其他事项。

3、教师会议:内容为学习、布置日常工作、通报工作和学校的重大决定。隔周举行一次,原则上由各校区日常主管领导主持。需要召开全校性的,由校长主持。

二、           其他有关制度

1、请假制度:校级干部的请假,按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执行。教师的请假:教师事假由校长审批(3天以上需报告教育局);教师短期病假由教导处审批、并作好安排;教师临时外出向教导处请假。

2、后勤、财务制度:学校设备、大宗物品的购买及基建、维修,按预算管理的要求,经班子研究后,报教育局审批,列入计划后进入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渠道。维修和基建项目完成后需经审计后方能付款。日常零星支出的发票须注明用途、时间、经手人,再由校长审批后方能报销。学校的贵重财产由专人保管,出借要有登记,如有失窃,按责任大小进行处理。

3、校务公开制度:凡涉及到学校重大决策,干部任免,职称评定,教师评优,教师福利政策的调整等;涉及到教育收费,食堂帐务和重大教育政策的出台;上级教育部门凡是能够公开的政策、文件等,均应通过校务公开栏的形式进行公开,接受公开监督。学校的重大决策出台前,应充分听取工会及基层老师的意见。每年定期举行教工代表大会,向全体教工汇报学校工作,公开学校财务,接受教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4、校区管理制度:学校实行分校区管理的办法。各个校区由校长委派一名主管负责人,全权负责校区的日常工作。学校教导处派出一名副教导到校区负责校区的日常教务工作,协助校区主管开展管理工作。各校区的招生、后勤、财务、设备调配和人员配置由学校集中调配,学校对各校区的教育质量采用“学校督导制”的办法进行监控。校区的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由学校抽调力量统一处理。各校区可以根据校区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管理方法,形成校区的不同特色。

教师聘任制度:学校实行教师全员聘任制。岗位聘任和教师职务聘任一次进行,由学校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的聘任工作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进行。聘任工作程序如下:学校公布设岗数,本校专业技术职务的控制比例及应聘条件——教师个人申报应聘岗位——校长根据个人申报的情况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领导班子集体酝酿,在此基础上校长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公布名单。教师本人不愿受聘的,学校将上报名单,由教育局按有关办法处理。受聘者不能完成岗位工作或有严重的师德不良行为,可以中途解聘,并上报教育局备案。学校的整个聘任过程受党支部、校务委员会、工会及全体教师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