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分配制度
学校分配方案
根据教育局下教[2003]232号文件《下城区教育局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精神,制定本校分配方案。 一、 项目设置 1、 岗位津贴 2、 目标管理奖 3、 学期工作奖励 4、 班主任津贴 5、 节假日福利 二、 经费来源: 1、 学校自筹经费 2、 教育局按人均核定的区发年度目标管理奖 3、 班主任津贴专项经费。 三、 分配原则及操作说明 1、 目标管理奖 按区的额定数目全年分10个月发放,节余的奖额分摊到两个学期的期末发放。发放原则按教育局[2003]232号文件“应根据职责轻重、责任大小、工作绩效情况、把每人的目标管理奖与本人完成岗位责任制、年度考核结果挂钩,适当拉开奖励档次。” 影响发放数额的因素:工作出勤率、考核情况。 校级干部和学校中层的发放系数按教育局的文件精神另订。 2、 岗位津贴。 每月发放,全年发10 个月,(7、8月份不发)每月发放的人均标准视学校经济情况而定,一年之内保持相对稳定。影响每月发放数额的因素:工作出勤率;工作量;每月代课情况。具体标准由教导处拟订。 3、 节假日福利。 根据学校财力情况,考虑全年重要节假日进行安排,数额根据学校财力情况而定。原则上在职教师都可享受,(长病假、哺乳假除教师节外均不享受,产假期间全额享受) 4、 期末工作奖励。 每学期结束时发放。着重对教师在学期工作中做出的成绩和贡献进行奖励。项目的设置可包括教师开课、论文获奖、指导学生获得成绩、班级管理、为学校承担困难和额外工作等。 项目的设置可根据每学期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奖励的标准在一定的时间内相对稳定,根据学校财力情况可作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