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牧就曾指斥说:“自元和以来,有元白诗者,纤艳不逞,非庄士雅人,多为其破坏。”要注意的是,“元轻白俗”是互文见义,即元诗也有语言浅俗的一面。不过我个人比较倾向苏仲翔先生对“轻俗”问题的理解。他认为“轻”指浪漫色彩、清新流转的一面,“俗”则指大众化、俚俗风趣的一面。所以我认为不应将元稹的诗与从前宫体诗的“轻靡”等同视之。
(三) 元和体
元和体是元稹诗歌创作中最为重要的也是他极为看重的部分。元和,是宪宗的一个年号,历时15年(806-820),属于“元和体”的诗歌倒并不一定都作于这15年间。那么何谓元和体?元稹在元和十四年前后的《上令狐相公诗启》中说得很明白:
稹与同门生白居易友善,居易雅能为诗,就中爱驱驾文字,穷极声韵,或为千言,或为五百律诗以相投寄。小生自审不能有以过之,往往戏排旧韵,别创新词,名为次韵相酬,盖欲以难相挑耳。江湖间为诗者,复相仿效,力或不足,则至于颠倒语言,重复首尾,韵同意等,不异前篇,亦自谓为元和体诗。
长庆四年,他在为《白氏长庆集》所作的序文中又说:
予始与乐天同校秘书之名,多以诗章相赠答。会予谴掾江陵,乐天犹在翰林,寄予百韵律诗及杂体,前后数十章。是后各佐江通,复相酬寄。巴蜀江楚间洎长安中少年,递相仿效,竞作新词,自谓为元和诗。
陈寅恪先生据此在《元白诗笺证稿·附论(丁)》中将元和体诗分为两类:一是次韵相酬之长篇排律;二是杯酒光景间之小碎篇章。
第一类“驱驾文字,穷极声韵”的长篇排律,元稹作有《酬翰林白学士代书一百韵》、《酬乐天东南行一百韵》,白居易作有《代书诗一百韵寄微之》、《东南行一百韵》等,数量非常多。元白借这些诗“文战”意在卖弄其才气,诗要越长越好,还必须亦步亦趋,“次韵相酬”。第二类杯酒光景间之小碎篇章也包括一部分酬唱之作,虽不及长篇排律气势恢弘,浅斟低唱也别具艺术风情。元稹的《重夸州宅旦暮景色兼酬前篇末句》和白居易的《微之重夸州居,其落句有西州罗刹之谑,因嘲兹石,聊以寄怀》就是一组典型的以诗相娱之小碎篇章。
但是,“元和体”这个概念不久之后就被加以拓展。在论述“元轻白俗”时,我已引过李肇在《唐国史补》中的评论,现把这段话更完整地引述一下:
元和以后,为文笔,则学奇诡于韩愈,学苦涩于樊宗师。歌行则学流荡于张籍,诗章则学矫激于孟郊,学浅切于白居易,学淫靡于元稹,俱名为元和体。
可见“元和体”以不仅局限于指元白的长篇排律及小碎篇章,而是指整个诗风了。而且“元和体”也已不仅指元白和模仿他们的人,同时还包括了与他们极不相同的孟郊;不仅指律诗,也兼指歌行;不仅指诗,也指文了。
“诗到元和体变新”,这一时期诗歌创作领域存在一股强烈的革新思潮——经过大历初至贞元中那样一个徘徊低迷的过渡之后,诗人们开始寻求新的出路。在这方面,我们不能否认元稹的开路领头作用。
(一) 新乐府
贞元、元和年间,唐王朝正处由盛转衰的过渡期:藩镇割据,宦官专权,战乱频仍,赋税繁重,众多思想敏锐、胸怀大志的文人自不愿接受这个事实,希望国家能够兴盛,王朝得以中兴;另一方面,社会总体而言还算稳定,并曾一度在形式上获得全国的统一,这又为诗人们改革现实带来了一线希望。所以他们从事的文学活动总是带有时代、政治的意义。元稹倡导的以批判现实为主旨的“新乐府运动”亦属此类。他主张恢复古代的采诗制度,发扬《诗经》和汉魏乐府讽喻时事的传统,使诗歌起到“补察时政”,“泄导人情”的作用。
新乐府运动发端于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