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与学重点:正确理解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和权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意义和根本要求。
【完成预习作业】:
1、我国的国家性质是: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 。3、 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4、 是我国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5、 是我国的基本民族政策,也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知识点梳理】:
一、 认识人民政治地位
1、人民翻身做主人主要表现在哪里?政治上享有广泛的民主政治权利,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经济上,享有广泛的经济权利。
2、我国的国家性质是: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直接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分别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位最高,权力最大。②其他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接受它监督。③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要向它报告工作。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何主要职权: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立法机关);任免权、决定权、监督权。
二、 走进人民代表
1、各级人民代表的产生和职责:广大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选出代表(有广泛的代表性),由他们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成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体现了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性质。
2、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民族政策,也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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