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娜·卡列尼娜》里那位渥伦斯基先生的懊丧。也许中国人是个不大肯认错,错了还要极力狡辩抵赖,错了还要继续错下去,缺乏反省意识的群体?
就看元稹在文中振振有词的辩解,便可看到某些中国人,比不认错还不可救药的堕落,就是不要脸。他说:“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贵,乘娇宠,不为云为雨,则为蛟为螭,吾不知其变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据万乘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笑。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   
这当然是混账逻辑了,他怎么能把美丽朴素、温柔婉约、感真情挚、聪慧可人的莺莺,附会到那样不堪的妖孽地步?你把那少女糟蹋了,你把那少女欺骗了,你还说人家是妖精,是祸水,简直岂有此理了。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里,也认为元稹的这番表白,纯系一派胡言:“元稹以张生自寓,述其亲历之境,虽文章尚非上乘,而时有情致固亦可观,惟篇末文过饰非,遂堕恶趣。”   
而且,尤令人费解的,当元稹坦然而又薄情,轻松而又得意,对他的文友,如白居易,如李绅,如李建,如前辈杨巨源,讲述这场情感上的经历时,在座诸公,固然“闻之者莫不耸异之”,“于坐者皆为深叹”,却没有人对诗人这样子的绝情辜负,这样子的势利转向,有过一点谴责的表示。甚至,“多许张为善补过者矣”,这实在是匪夷所思的。  
陈寅恪在《元白诗笺证稿》中考证过:“盖唐代社会承南北朝之旧俗,通以二事评量人品之高下。此二事,一曰婚。二曰宦。凡婚而不娶名家女,与仕而不由清望官,俱为社会之不齿。”也许,唐代的社会风气,使之然耳;也许,人的生物属性,永远受制于人的社会属性,使之然耳。但我想不透的是,这位诗人既然舍寒门秀女而就市长千金,为势之所趋,为利之所择,天上掉馅儿饼,落在你的嘴里,你就偷着乐好了,似乎用不着大张旗鼓,写成文章,众所周知吧?文人无行,古已有之,唐宋元明,离得太远,不得亲知亲闻。鲁迅在上个世纪的30年代,七论文人无行,所鞭挞的那些鬼鬼祟祟,也已相当隔膜。但以今度古,从当代文人的德行,大致也能猜测古代文人的一二。可奇怪的是,也许我的某些同行,对待他们个人生活中的莺莺,说不定比元稹更下作、更苟且、更卑鄙、更无耻,然而,要让他们像元稹那样行之于文,笔之以墨,把自己供认出来的傻瓜,是绝找不到的。元微之倘不是缺心眼、冒傻气,倘不是太浅薄、太无聊,那就别有隐衷了。  
读北宋赵令的《侯鲭录》,其中《辨传奇莺莺事》、《元微之崔莺莺商调蝶恋花词》,谈及这段故事,在他看来,元稹所以要写这篇传奇,是有他想说,必说,可又不便全说,不能直说的言外之意。一,“则所谓传奇者,盖微之自叙,特假他姓以自避耳。” 二,“盖昔人事有悖于义者,多托之于鬼神梦寐,或假之他人,或云见他书,后世犹可考也。微之心不自抑,既出之翰墨,姑易其姓氏耳,不然,为人叙事,安能委曲详尽如此。”三,“况崔之始相得而终相失,岂得已哉。如崔已他适,而张诡计以求见,崔知张之意,而潜赋诗以谢之,其情盖有未能忘者矣。乐天曰: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岂独在彼者耶。”   
从这里,也就从“自避”、“心不自抑”、“其情盖有未能忘者矣”这三处提示,略可猜知诗人的心迹。   
也许,这就是人的复杂性了。对他来说,并不悔他的“始乱终弃”,并不悔他的背叛绝情,并不悔他对初恋情人的致命伤害。而让他魂牵梦萦的无悔之悔,就在于他痛惜自己错失了人间的至美。诗人一生,情之所系,爱之所在,经过时间的延伸,经过空间的移位,最珍贵的,最留恋的,最难忘的,最能激荡心扉,最能引发波澜起伏感情的,仍是那位“殷红浅碧旧衣裳”、“满头花草倚新帘”、“为见墙头拂面花”、“二十年前晓寺情”的莺莺。  
他写过一首《古决绝词》:“一去又一年,一年何可彻,有此迢递期,不如死生别。天公信是妒相怜,何不便教相决绝。”他不是不想终结这段记忆,然而,无论时间和空间发生了多大的变化,这份情,这份爱,仍是他欲罢不能,欲说还止,不吐不快,可又不敢直抒胸臆的心结,一份希望解脱,可又排遣不掉的沉重负担。也许,直到他生命的最后一刻,脑海里已是一片空白之际,这个被他抛弃的女人的影子,还隐隐绰绰在。因为,真正的爱,是不死也不灭的。这就是他在那首脍炙人口的诗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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