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这几首诗的。本来以为只纯粹的艺术描写,也没觉得是写男女之间的情爱之事——除了觉得古人很大胆外无任何想法。或许这就是我读诗的不得要领所在吧。
  一个诗人的作品,我觉得可以单纯地从内容去分析他,毕竟我们只是在分析他的诗文。而一旦介入他的人品或者生活,诗的内容与精神往往就有很大不同了。但是,矛盾的是,我们也是不可能只从诗文本身去看待作品,文乃由心而发有感而作,无情无感何来的流芳诗文呢?元稹的诗与他的人、他对感情的态度,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文非其人。他既说爱自己的妻子,又有与双文相幽会的事情,这又怎能说是专一的表现呢?已经“懒回顾”了,已经“半缘修道半缘君”了,事实上还是会“取次花丛”。

  陈寅恪先生对元稹的道德评价非常苛刻,“微之所以弃双文(即莺莺)而娶成之(韦丛字),及乐天(白居易字)、公垂(李绅字)诸人之所以不以其事为非,正当时社会舆论道德之所容许”,“但微之因当时社会一部分尚沿袭北朝以来重门第婚姻之旧风,故亦利用之,而乐于去旧就新,名实兼得。然则微之乘此社会不同之道德标准及习俗并存杂用之时,自私自利。综其一生行迹,巧宦固不待言,而巧婚尤为可恶也。岂其多情哉?实多诈而已矣”。

  爱,可以是不同时空的事情吗?如果是,那我可以接受元的此情与彼爱,在“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之后还能爱得深刻!还能爱得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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