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用人唯贤
中唐社会纲纪紊乱,法治不行。作为一个“上惭王官,下愧农夫”的封建知识分子,为实现“兴功济物”,“安利于人”的政治目标(《兴州江运记》),柳宗元提出了“以生人为主”,“贤者之作,思利乎人”(《全义县复北门记》),“受命于天于其人”的主张,以满足“生人之意”的角度出发,呼吁改革吏治,选贤用能。
柳宗元在《封建论》中认为,秦朝实行了郡县制,这是“公天下之端”,它打破了血缘亲族关系对政治世袭的垄断,在亲族之外选拔地方官,使有才之士得到被选拔参与政权的机会。但是秦“郡守不得正其制,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而万人侧目”[19],怎样才能让好官吏管理好国家呢?柳宗元认为必须“好皇帝”选用清官,朝廷必须用人唯贤,“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反对豪强亲贵专权,也反对世袭门荫制度的残余,这样可以使那些非统治阶级中的“贤者”得到参与政权。另一方面,则要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考察地方官“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选择和任免官吏的权力握在中央,才解改善吏治,也防止强藩割据形成独立王国。
在《非国语•命官》中柳宗元批评了《国语》中的贵族世袭的传统观念:“官之命,宜以材耶?抑以姓乎?”[20]。任用官吏“以材”或“以姓”,乃任人唯贤与任人唯亲的两种截然不同的用人态度。在春秋时代宗法制度下,大都是任人唯亲的。到战国时代,“得士者得天下”的时代背景下,这种制度略有松动,有些谋士以布衣取卿相。但到了魏晋门阀士族社会,这种制度更苛刻。隋唐科举制,为平民文人开了一条为官之路,但要做到任人唯贤,也是不可能的。“永贞革新”中,王叔文出身比较低贱,就曾被人轻视。在《六逆论》中,柳宗元认为“贱妨贵、远间亲、新间旧”这三者是“择君置臣之道,天下理乱之大本”[21],这就仅是“用人”的问题,而且可以说是“立君”的问题,柳宗元主张在选择皇位继承人时,不能以是否嫡出为依据,在任用大臣时不能以族系亲疏、门第新旧为标准,而都要以是否“圣且贤”为标准,这就间接抨击了德宗亲信奸佞,排斥贤能的腐败政治,要在“任用之道”上进行改革,标准是“圣且贤”,也是为新进的改革派参与政治制造舆论。在君权世袭的时代,柳宗元的观点是有很大的叛逆意味的。在这篇文章里,柳宗元批判的只是“择君置臣”的不当之处,还没有提高到政治制度上分析问题,在《封建论》中把问题提高到政治制度上进行批判,“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继世而理,继世而理者,上果贤乎?下果不肖乎?则生人之理乱未可知也。将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视听,则又有世大夫世食禄邑,以尽其封略。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22]。既然君主都是“继世而理”就不可能择贤而黜不肖,也就不可能理乱。在君权世袭的年代柳宗元反对世袭的思想是非常大胆的,当时国家不仅存在用人唯亲的问题,也存在择君不贤的问题。唐代中后期,宦官拥立的君主,非庸即愚。君主越昏庸,就越有利于宦官专权。唐朝的最后灭亡,择君不当是一个主要原因。
《序棋》,柳宗元从黑、红棋子的制作以及棋戏者对他们的不同态度,联想到人才的选拔及任用问题。他指出,正如给棋子涂颜色是“适近其手而先焉,非能择其善而朱之”一样,统治阶级当权派同样也是任人唯亲的,而被任用者一登高位,别人就得敬懼相加,他们自己也骄傲自得,这样就抨击了当时社会上用人僭乱,贤愚不分的弊端。唐代的科举考试,虽然为地主阶级中下层士子提供了参与政权的机会,但世家大族仍然极力依靠自己的身份地位争夺统治权。柳宗元的《永州铁炉步志》通过类比的方法,批判那些依靠等级身份谋取名誉地位官职的旧族世家,抨击了社会上只重名位而不重德行与才干的鄙陋风气。特别“大者桀冒禹”[23]等等,更是把矛头指向统治阶级最上层。
柳宗元开出了济世利民、改革政治的良方,要求“任人唯贤”,“齐其法制”,“条其纲纪”,以法治国。这些政治主张,客观上有利于肃清吏治,改善人民生活,缓和阶级矛盾。但也看到柳宗元改革政治的出发点是为统治阶级的长治久安服务的,有其局限性的一面。应该指出,柳宗元在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官为民役”的思想,在历史上将吏民关系作了个彻底颠倒,在理论上为人民争得应有的地位。章士钊先生认为“子厚之政治理解,完全以‘为民之役而非役民’为主干”[24]。唐以后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