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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论点之二:不賂者以賂者喪,蓋失強援,不能獨完 【2】节证明分论点之一:根据史实,对比秦国受赂所得远甚战胜而得、六国赂秦所失远甚战敗而失以证破滅之道确在賂秦而力虧。而且进一步指出这样地賂秦必然至于顛覆,因为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無厭,这助长了秦的贪欲,奉之彌繁,侵之愈急。并引用古人云:“以地事秦,猶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作为旁证。
【3】节证明分论点之二:分別列舉不賂之國的史實--齊人···与贏而不助五國;趙···用武而不終;燕、趙處秦革滅殆盡之際,智力孤危,作出有力的论证。
【结论】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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