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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红楼梦》的三重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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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在《红楼梦》里为我们塑造了四百多个可以称得上形象的人物,其中主要的人物形象也要以数十计。这些艺术形象虽然千姿百态,纷繁多绪,但基本上又是排列组合,大致有序。过去我们通常习惯于按正反面人物分类和阶级分类把他们加以疏理排列,但这样一方面解释不了作品中的许多问题,同时也未必符合作者的本意。例如按正反面人物分类,《红楼梦》里就有许多人物难以找到归宿,你说宝钗、湘云是正面人物还是反面人物?按阶级分类,一来曹雪芹在二百多年前还不可能具备阶级观点,二来金陵十二钗正册中的贵族阶级女子和副册、又副册中的平民阶级女子都同是作者讴歌的对象,这又该作何解释?因此,这样的分类作为现代人的观念意识也许有其可取之处,但它与作者的本意和作品的实际相去甚远。 《红楼梦》写的是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贵族之家。在这里,作者按照他对于人生和生命的独特理解,创造了一个主要由封建家长和贵族家庭青年男女组成的形象体系,这个体系内的众多人物大都是依据其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排列组合的,它大致有两个行列式组成:一是年轻的、充实的、纯洁的生命,它以宝玉和金陵十二钗正册的十二个贵族女子为中心,包括副册、又副册以及三副、四副等在内的众多的青年女子;一是萎顿的、空虚的、腐朽的生命,它以贾府的封建主义家长为核心,包括那些“垮了的一代”的纨绔子弟、与之交往的各级官吏和帮闲篾片,以及那些大大小小的二主子、半主子以至老婆子(当然,这只是就总体而言,并不是说小说里的每一个人物都可以规范进去)。这两个系列的形象密切关系,互相映照,构成了我国古典小说艺术画廓里独特别致的“生命”体系。《红楼梦》的这种独特的生命排列和组合,是和曹雪芹对于人生与生命的独特理解分不开的。小说第二回借冷子兴之口转述了宝玉的一段话:“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又同一回借贾雨村之口评述甄家的一段话:“这等子弟,必不能守祖父之根基,从师长之规谏的。只可惜他家几个姊妹都是少有的。”还有小说第四十九回宝玉见了宝琴、李纹、李绮之后笑叹的一段话:“你们成日家只说宝姐姐是绝色的人物,你们如今瞧瞧他这妹子,更有大嫂嫂这两个妹子,我竟形容不出了。老天,老天,你有多少精华灵秀,生出这些人上之人来!”这里,女儿被看作是天地间的灵气所钟,是生命的精华,而男子则被视作是人世间的浊物,是生命的糟粕。此外,小说第七十七回,通过宝玉和婆子的一般对话进一步指出:“凡女儿个个是好的”,“女人个个是坏的”,女子“只一嫁了汉子,染了男人的气味,就这样混帐起来,比男人更可杀了!”这又对女子作了一分为二:年轻的女儿是可爱的生命,而年老的女人则是可憎的生命。这种对于人生和生命的理解虽不无偏颇之处,但它却是只属于曹雪芹和他的《红楼梦》的。所以在《红楼梦》的生命体系里,除了宝玉这样极个别尊重女性的男子,绝大部分男性和年长的女性都是属于萎顿的、空虚的、腐朽的生命,而宝玉和所有青年女子(不管她们的阶级出身如何,也不管她们的思想性格有多少差异)都是属于年轻的、充实的、纯洁的生命。十二钗之一的王熙凤算得上是一个心狠手毒、两面三刀的“反动阶级”的代表了,但在《红楼梦》的生命体系里她无疑属于后者而非前者,因为她的生命是那样充溢,精力是那样弥满,才干又是那样卓著,《红楼梦》里没有再比她更精明的“女强人”了,她和那些行尸走肉的萎顿生命恰成鲜明的对比。十二钗的妙玉、惜春和李纨的生命也许黯淡了一点,但她们一样是属于年轻、纯洁可爱的生命行列。同样,宝钗、湘云虽然沾染了较多的禄蠹气,但谁能把她们排斥在年轻、可爱、充实的生命之外?作者自云:他创作《红楼梦》是为了“使闺阁昭传”,所谓“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为“闺阁”作传,即为女儿作传,亦即为年轻的、充实的、纯洁的生命作传。表现这一类美的生命和生命的美,以及这种美的被毁灭,这正是《红楼梦》文学审美层次的主题之所在。爱情婚姻问题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部分。作者在《红楼梦》里倾注了炽热的感情,以浓重的笔墨,就爱情婚姻问题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描写。宝、黛、钗爱情婚姻悲剧在这片古老而充满了生机的文学天地里处于一个中心的地位。围绕了这个中心,元、迎两姐妹的婚姻悲剧,湘云的爱情婚姻悲剧,李纨的婚姻悲剧,香菱的婚姻悲剧,司棋的爱情悲剧,龄官的爱情悲剧,尤氏两姐妹的爱情婚姻悲剧,袭人的婚姻悲喜剧,以及作者未及写完的小红的爱情和平儿的婚姻悲剧……它们犹如众星拱月,构成了一幅色彩绚烂、笔墨酣畅的爱情婚姻风情画。画中的青年男女虽然身分教养有别,性格风采迥异,他们所经历的爱情婚姻的内涵也各自不同,但他们都是以生命在追求,在抗争,最后以生命而殉情。其中特别是宝黛、钗之间的爱情婚姻悲剧,它们所表达的丰富复杂的社会历史内涵,以及那沥血滴髓、缠绵细腻的情感描写,两百多年来,曾经是那样深深地激动过无数青年男女的心,使他们为其所感动,所陶醉。在我国古代文学作品中,还没有第二部作品,在爱情婚姻描写上有着如此永久的动人心魄的魅力! 《红楼梦》不仅写了许多动人的爱情婚姻故事,而且在表现这一传统题材时,突破了前人的窠臼,使之达到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高度,特别是率先提出了以思想性格的一致作为爱情和婚姻基础的新的具有现代色彩的性爱观。恩栊?斯曾经指出:“在整个古代,婚姻的缔结都是由父母包办,当事人则安心顺从。古代所仅有的那一点夫妇之爱,并不是主观的爱好,而是客观的义务;不是婚姻的基础,而是婚姻的附加物。”(《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我国封建社会也是如此,由于婚姻并不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之上,缔姻的男女双方都难有真正美满的夫妇之爱;特别是妇女,更往往成为买卖包办婚姻的牺牲品。在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尤其是女子为了反抗这种婚姻,便走上了被恩格斯称之为“力图破坏婚姻的爱情”道路,即背着父母或丈夫,妻子和情人偷情私通的道路。虽然这种“力图破坏婚姻的爱情”在历史上起着瓦解和破坏封建包办婚姻制度的进步作用,但它毕竟只是一种低级形式的“爱情”,离开真正的爱情还有很大的差距,正如恩格斯所说,“从这种力图破坏婚姻的爱情,到那应该成为婚姻的基础的爱情,还有一段很长的路程”。(同上)在我国古代文学作品中,特别是在宋元以来蓬勃发展的通俗文学中,大量描写的就是这种没有爱情的婚姻和“力图破坏婚姻的爱情”。《水浒传》里潘金莲和武大郎的婚姻,以及潘金莲和西门庆之间的“爱情”也许就是这类作品中流传及最广的故事。此外,在我国古代小说戏曲中,还大量讴歌着一种我们通常称之为才子佳人式的爱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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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哲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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