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升时期,文人士子对这个新建的王朝充满信心,他们也渴望建功立业,感情也浓烈壮大,但无法掩饰其间所透露的明朗、欢快、自信、抱负,这些感情是建安所没有的,但恰恰是陈子昂倡导的,唐音所需要的。陈子昂的“风骨”继承了“建安风骨”之浓烈壮大的感情及其巨大的情感力量,扬弃了慷慨悲凉而代之以昂扬和明朗,以形成唐代“风骨”的基本内涵。
2.3“兴寄”论
至于“兴寄”说则是陈子昂的另一个主要的理论主张。“兴”和“寄”是陈子昂组合的术语, 要弄清“兴寄”究竟指什么,同样需要对其从源头上作流变式的条理:
“兴”早在先秦时期既已提出,孔子在《论语.阳货》中讲“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等,同时“兴”也是《诗经》六义之一。汉儒郑众解释为:“兴者,托事於物”,而郑玄则解释为:“兴,见今之美,嫌於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 此时,“兴”始含美刺之义。而刘勰的《文心雕龙.比兴》篇则说:“比则蓄愤以斥言,兴则环譬以寄讽。” 到了钟嵘则将“兴、比、赋”如此排列,以强调“兴”的重要性:“故诗有三义焉:一曰兴,二曰比,三曰赋。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业;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 孔颖达《毛诗正义》又对“比兴”的关系作了进一步的阐释:“比之于兴,虽同时附托于外物,比显而兴隐,当先显而后隐,故比居兴先也” ,由上可以看出,作为诗经三义之“比、兴”的意义很大程度上有相同之处,可以合而称之,具有互文之用。“兴寄”之 “兴”可以理解为兼有“比”和“兴”的意思,而“寄”可以理解为“寄托”。笔者赞同罗宗强先生的理解:“兴寄”就是有感而作,作而有所寄托,侧重点在寄托上。
在这里“兴寄”分别代表了“审美客体”和“审美主体”两维,陈子昂将两者联系起来,就是在当时君权社会,为表现理想找到的一个突破口。诗人从中起着能动作用,以此恢复文章之“道”——艺术的本质规律。
“兴”,即指所托之物,以自然和社会真实为基础,故有现实性要求的一面,需要应物斯感,遇境而生,缘事而发,决不可脱离现实,矫揉造作,反过来说,初唐的宫廷诗歌就有脱离现实的弊端。比如《修竹篇》所“兴”之物是“竹”,前半部分着力地叙写“竹”品格,为后文之“寄”铺垫。又有《感遇》三十八首,所谓“遇而感之”,寄托遥深,比如其二“兰若生春夏,芊蔚何青青”,以唯美的意象,祖述《离骚》,托物“寄”志,以发怀才不遇之感。
陈子昂“兴寄”理论的重点在于“寄”,就是从审美主体的角度着眼,“审美运动中主体径由绪、意、旨,以及如何使旨具体物化为兴象并构成诗境” 。虽然从“兴”之客体出发,但旨在高扬审美主体——作者的审美志,强化作者在审美活动中的意志、情感及其价值取向,所以所“寄”内容甚广:不仅包括一直强调的“美刺”之社会教化作用,而且从他的诗歌中还可以找出其他情感之“寄”:对天地的关注,对“道”——万物变化规律的探究,主体自觉意识的高扬 ,“拔剑起蒿来”、“再取连城璧”的功业之志,……这些决不是一句“美刺教化”所可以涵盖的,而是关乎陈子昂的政治、哲学、人生诸多因素,恰恰正是这些所“寄”之情是有唐一代下层知识分子群体性的、普遍的审美取向和精神要求,陈子昂对“兴寄”的开掘,让其后的诗文创作充满了晋宋以下所欠缺的主体意识。
陈子昂“兴寄”理论既继承了自《诗经》、屈原以来的优良传统,又熔铸了时代精神和时代要求。
作为一名传统的知识分子,有“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再次有立言”的人生追求,《修竹篇序》可以视作陈子昂所立之言,他推崇的结合“风骨”和“兴寄”的“风雅”——“骨气端翔,音情顿挫,光音朗练,有金石声”之作,对有唐一代文学的影响,足可以使该篇藏之名山,传之后世。
3 陈子昂诗文革新的意义
陈子昂的诗文革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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