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翻案不可取》,一是伊兵的《应从人物的本质评价历史人物》。郭文指出,刘
文彩恶霸地主形象的被揭露,泥塑《收租院》的推出,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对广
大人民群众认清地主剥削阶级的罪恶本质,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曾经发
挥了积极的作用。对历史人物的评价,应在历史的大背景下,从人物的本质上去
作判断。窥其一斑、舍本逐末、热衷于为已有定评的历史人物翻案的做法是不可
取的,其结果极易混淆视听、误导读者,这与我们出版工作者肩负的社会责任是
不相符的。
伊文指出,《真相》一书的出版,在社会上引起不良的影响。少数人以此为据,
翻中国土地改革的案,要重新评价一些地主分子。这将会造成思想混乱,不能不
引起人们的警觉。因此,坚持从人物的本质评价历史人物,分析批判刘文彩的“
新形象”,批评《真相》一书的不良倾向并汲取教训,则已成为历史唯物主义者
和出版工作者不可推卸的一种历史责任。
1999年12月17日《新闻出版报》刊登的《为刘文彩翻案该不该》的文章。作者是
贾利亚。文章指出:近年来做“翻案”文章已成为一种风气。秦始皇、刘邦、康
熙之侪在前,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继后,很是有些规模。挖掘历史人物的‘
另一面’,要有一个标准,要有一个度。这个标准和度就是放在历史的大视野中
看它是否有利于人类文明的健康发展。刘文彩、南霸天、黄世仁等已是剥削者的
代名词和象征,就像周佛海、陈公博是公认的汉奸。如果对这些人一味地“挖掘
”下去,肯定也会有不少修桥补路、救困济难的成分在内。而且,这些人的后裔
也必定乐于将先人们的第一手资料拱手相奉。但是,如果把这些“真相”表现出
来,喜儿、琼花们不会同意,赵尚志、杨靖宇们不会同意,人民也不会同意。真
不知道,出这类书的意义何在,其导向的目标在何方?这篇文章受到中央有关部门
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明确指出:如果把面目狰狞的刘文彩可以翻案成“济困扶
危”的正面人物,那么,新中国推翻封建主义制度的斗争就没有什么意义了。此
类翻案活动已经成风,并且“很是有些规模”。是不能任其发展下去的。出版这
样的书已经是怪事,报纸还为之发布出版消息更是怪事。希望能采取适当措施予
以解决。
中央有关部门的意见,已经把为刘文彩翻案的性质和危害说清楚了。笔者认为,
这股翻案风的总“风源”,可以确定无疑的断定,是来自大洋彼岸那个号称为“
自由”、“民主”、“人权”的国家。这个国家就是美国。翻案风实际上是美国
帝国主义对我和平演变的一个侧面。美国中央情报局当年制定的《十条戒令》,
不是说的很清楚吗?“鼓励他们藐视、鄙视、进一步公开反对他们原来所受的思
想教育,特别是共产主义教条”;“要不断制造消息,丑化他们的领导,组织他
们自己的言辞来攻击他们自己”;“要利用所有的资源,甚至举手投足,一言一
笑,都足以破坏他们的传统价值”。我们以此来对照一下,凤凰台的《大地主刘
文彩》和笑蜀的《刘文彩真相》不就一目了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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