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大大石头老师
石老师:
你好!说什么请教,你太客气了。你说的事儿我觉得很有意思,我很愿意说说我的想法,大家一起来唠唠。
鲁迅的这篇《风筝》虽写的是童年往事,但意蕴之深绝非初中一年级的儿童所能理解。这涉及到汉语文化教育的深层次问题,甚至涉及到华夏民族为什么拙于创造萎于生命的问题。我不知道课本审定者是如何看待这篇文章的,我觉得在鲁迅的《野草》中,选入下一篇《好的故事》或许对初中一年级的学生更好弄懂一些。当然,既然编入了课本,我认为初一的孩子,读一读,了解一下鲁迅,领略一下鲁迅的叙事和描写风格,知道了游戏是他们的正当权利,大人不应该粗暴干涉,他们应该理直气壮地发展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如此等等,也就够了。至于“精神的虐杀”,恐怕绝大多数孩子是根本没法领会的。正如原文中的“有过这样的事么”,他们也一样莫名其妙,尽管他们知道了这个故事。不要说孩子,就是我们今天的很多成人,很多教师也未必能理解,我肯定。
所以我认为像“精神的虐杀”以及文中的“沉重”、“我的惩罚”“很重很重的堕下去”等语意,虽是文章的主旨或精髓,但未必适合教学的目的。因为它还不是学生的“最近发展区”。
如果我的看法没错。那我认为你的那堂课发生的不愉快的一个原因就在于打开了一个学生暂时还不能欣赏或不感兴趣的包袱。你不如与学生一起联想一些自身类似的遭遇,引起他们的回忆,丰富他们感性的东西。比如我小的时候在我父亲的大皮鞋里边养小老鼠,在床下(我小时候全家就一间屋子,一间床)偷偷养小斑鸠,被老爸发现了把老鼠给踩了,斑鸠给扔了,还险些挨打。我的女儿小时候也在她的床下偷偷饲养过小鸡,也是被她妈妈发现后粗暴地连同纸箱一起掷到院墙外的垃圾堆里去,孩子哭得伤心,两顿饭都没有吃。我想可能很多孩子都有这方面的“遭遇”,让他们来点“忆苦思甜”或许还有点意义。你给他讲“精神的虐杀”,他对这个概念本身就“无动于衷”,你举的例子也不是他感兴趣的,你觉得是很重大的问题,他却给你来点“恶搞”,让你尴尬或恼怒,这是可想而知的。你们没有“和谐”啊,呵呵。
或许你会担心课程的深度问题。我的意见是,可以在关于“沉重”或“悲哀”上做文章。结尾不是有“我的心只得沉重着”、“带着无可把握的悲哀”这样的语句吗?假如这样设问:对于这儿时的“风筝”事件,小弟是记得这事让鲁迅沉重,还是不记得这事让鲁迅沉重?为什么?让学生自己去思考,老师也可适当点拨。这样,既可以培养学生思考的品质,也可以将学生的思考导入文章的核心价值。
我是文革期间(十六七岁)读过《风筝》,因让我想到自己的遭遇,所以印象较深。后来练钢笔字,字帖里也有这篇文章,自然不知道写了多少遍。可是对我心灵的触动并不是很大。直到最近几年又重读《野草》,这一篇才引起了我灵府的震动——我读得心痛,不是一般的痛,说沉铅还不妥帖,我的感觉是堕入无底的深井!我反观了我自己的大半生,我接受的教育,我的成长环境;我回顾了我的同时代人,我儿时的伙伴,他们的精神状态;我想到了我女儿,她接受的教育,我对她的教育,她和她的同学正接受的教育,他们这代人的成长环境;我想到我的学生,以前的和现在的,想到我对他们的教育,想到我的教育方法方式;我想到我们国人的精神状态,前天的,昨天的和今天的;我瞻念前途……这次我自认为读懂了鲁迅的意思了!我觉得,没有中西文化的比较,没有相当长度的精神历险,没有对民族苦难和危机的深沉思考以及没有相当的生活阅历,要真正读懂这篇文章,是很难的。也许你会觉得有点夸大其辞吧,不信你慢慢想想,路还长着呢!
忽然觉得,你提出的这个话题很有探讨的价值。我这里说的,只是个人的看法,我这几年基本没有关心语文教学的“行情”,可能早落伍了,虽然,你提的我认为触及语文教学的真问题,倒真的引起了我的兴趣。我愿意和你继续讨论,也愿意有兴趣的朋友参与,所以我把这个答复独立出来,不介意吧?
此致敬礼!
周迪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