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担任家长学校上课的教师,应认真上课,对每一位学员热情、负责,做他们的知心人和好朋友。

2、学校每学期根据任课教师的工作职责、工作态度、工作热情对教师进行考核。

3、考核分优秀、良好、及格三个等次,对优秀的教师进行一定的奖励。

4、考核办法公布与各位家长,接受家长的监督。

5、家长对工作不够满意的教师,有权向学校领导提出意见,供校领导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