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教师备课制度

  1、家长学校专题讲座的教师必须按讲稿要求认真备课,有备课记录,提前交给校长(或会长)检查、批阅。

  2、师除做好讲稿的备课准备外,还应根据所讲内容拟订提问,以便检查、考核学员学习效果。

  第二条   学员学习登记及考勤制度

  家长学校要备有学员登记本,参加家长学校学习的学员要有本人的签到记录。

  第三条   优秀学员评比制度

  定期组织学员学习后写学习心得或教育笔记,每学期期末对能坚持参加家长学校学习、出勤率高、考核成绩优良、教育子女有成效、积极配合幼儿园工作、能为幼儿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的家长给予鼓励,并授予“优秀学员”称号,颁发证书和奖品。

  第四条   家长学校基本情况记录制度

  每学期期末对家长学校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如学员人数、活动内容、活动形式、授课课时、参加人数、出勤率、考核情况及财务收支情况等。

  第五条   家访制度

  家长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及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在校长有计划、有目的的组织下对家长进行定期或非定期的家访,以了解家长学校和幼儿园工作的建议和要求,以便对家长学校工作进行改革。

  第六条   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经费预算向家长学校学员酌情收取一定的资料费作为家长学校的经费来源,经费使用情况指定家长专人负责记录并定期向学员公布,接受学员督促检查,做到经费来源明、帐目清。

  第七条   档案管理制度

  1、定专人负责管理家长学校档案,严格做好档案资料的安全工作和保密工作。

  2、级文件按来文时间顺序,每年装订成册。

  3、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和收集工作,对各种资料进行有序、科学的分类、归档。

  第八条     检查、总结、自评制度

       在期中和期末时通过向家长发布调查问卷、开座谈会、考核、个别咨询、家访等方式对家长学校工作进行检查,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总结、自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