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学校规章制度

 


     一、学校教师
    1、建立家长学校领导小组,保证监督家长学校规范化、正常化地开展工作。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做到每班有兼职教师负责家教活动。每学年上辅导课不少于2次。教师上课要有教案,活动要有记录,期末要有总结。
    3.家长学校辅导教师要深入了解本班学生及家庭情况,经常同学生家长交流信息,认真做好家访工作。
    4.教师不得歧视、讽刺学困生的家长
    二、学生家长
    1.学生家长要认真学习《家长教育行为规范》,要以《规范》严格要求自己。
    2.家长要积极参加家教辅导课的学习,做好听课笔记;不迟到、早退,不随便旷课、缺课,有事请假,并主动补课。
    3.上课时不抽烟,不随意说话,不接待客人、不接听手机。
    4.家长应保持同教师的联系,积极向孩子授课教师反馈孩子在家里及社会上的表现,积极配合教师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
    5.家长到校要爱护公共财物、花树木等。
     三、激励措施:
    1.对能按时参加家教学习并完成一定课程的家长,发给结业证书。
    2.对在家教工作中能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教师家长将分别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