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音“岳”)与“乐”(音“洛”)在古代是相通的,在众多古琴谱的序言中,开宗明义说琴是君子修养之具,原因是琴中所蕴涵的内质精神,是儒家诗书中蓄藏的养料,弹琴入静,气血平和,正心修身,琴道即在此中。“乐”蕴涵养、智慧于一体,一方面能统一人们的心理感情,使之和顺。另一方面可以渲泄、疏导、调整人们的情感,以消除内心的心惑智乱,使不良情绪趋于平和。
在现代社会里,借鉴“礼乐之教”就是要以和谐人的情性为目标,把“礼乐”从外在的规范约束演变成人心的内在要求,把原来的僵硬的强制规定,提升为生活的自觉理念,把一种宗教性神秘性的东西变而为人情日用之常识,从而使伦理规范与心理欲求熔为一体,真正做到性情“兴于诗”,思维“立于礼”,修养“成于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