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权力更大,更积极参与投靠的人的身上来看,王力又无罪.

可以说,王力1967年“7.20”事件后突然垮台,罪名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而是赐罪.是伴君如伴虎的真实写照.在无法无天的文革,高兴了你就是宠臣,生气了你就是罪臣,仅此而已.

王力在反思录中,对自己的一连串罪名提出质疑.

1967年打倒刘少奇、邓小平、陶铸后,王力是邓小平、彭真的人.

1968年打倒杨成武、余力金、傅崇碧后,这三人又成了王力的后台.

1970年打倒陈伯达,王力又同陈有勾结.

1971年林彪倒了,王力又成了林、陈线上的人.

1976年四人帮倒了,王力又成了四人帮的人.

王力对自己这些罪名,逐条批驳以证明自己的清白.

其实,王力同这些人只是工作关系,是谁的人之说确是欲加之罪.如果硬说王力是谁的人,他其实是毛泽东的人,是毛1950年代看中,直到文革任中央宣传组长的人.

但毛为什么昨天百万人迎接你,让你名扬海内外,第二天又一巴掌拍倒你?反复无常,虎猴之气使然.提高岗、提刘少奇、提林彪,哪个不是毛提的,哪个不是他打倒的?打大人物费点时间,拍你个小王力,还不就像拍个蚊子苍蝇!

专制体制下,没有法律意义上的罪名,只有“莫须有”.古往今来的皇权政治下,多少人之罪是真正意义上的罪,都是赐罪.王力“7.20”事件后的罪名也是赐罪,但这些并不等于王力积极参与文革无罪.

王力被罗织上一连串罪名这种现象,值不值得反思有没有意义呢?有.它反映了法制不健全下的一种中国政治特色,反映了党纪就是国法,国法也是党纪.不是吗?至今一些贪官的罪名是什么?违反了党纪国法.你看看,党纪竟在国法之前.

实际上,这种叫法非常不科学,党纪是党纪,有了问题你可以党内处理.法庭审判时看得才是法律.往一块儿弄,给人的感觉是违纪即违法,党纪就是国法.即然如此,这么喜欢这种叫法,这里建议:将党纪国法简化成两个字——党法.

只有这样,王力和所有文革的积极参与者才不会委屈,因为你触犯了党法.

有话要说 四议《王力反思录》 [原创 2008-09-19 17:39:37]  
 
四议《王力反思录》

——关于“贫穷不是社会主义”

王力在反思录中,对“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以及“不够格的社会主义”之说提出了建议,其实是反对.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是谁讲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讲的对不对.不说文革了,1956年后,为了赶超什么,为了能有什么,毛泽东牺牲几亿农民利益,盲目大跃进,结果导致三年大饥饿.

关于大跃进,姑且认为毛的出发点、动机是好的,但毛在大跃进前后的所作所为也是极端错误的.毛抓经济不行可以理解,人非全能.但你对大跃进前周恩来、陈云的正确意见的打压,对大跃进后彭德怀的上书,对刘少奇、邓小平修正错误的排斥,怎么让人理解呢?

现在有人讲,改革开放前毛泽东时代的工业基础如何,还有了原子弹.但你知道这些都是怎么来的吗?你知道当时的中国人尤其是几亿农民是怎么活的吗?举个例子,北朝鲜现在也在拼命研究原子弹,军事力量相对强大,但这些是怎么来的?朝鲜人民过得是什么日子还用多说吗?我们能认识到金正日政权的穷兵赎武,对改革开放前的中国就不好认识吗?什么民族呀国威呀!现在的金氏政权不也打着这个旗号吗?

对毛泽东牺牲老百姓利益拼命上工业、上军事的做法,王稼祥提出:“为有利于国民经济的调整和恢复工作,争取时间渡过困难,在对外关系方面应该采取缓和的而非紧张的政策,继续坚持和平共处的外交方针,在国际斗争中不要四面树敌,不能笼统地说战争是不可避免的。在同苏联的关系上,要抓住团结和反分裂的旗帜,防止双方的斗争直线尖锐下去。应'把和平运动的意义讲够’,不要只讲民族解放运动,不讲和平运动。同时提出在困难形势下中国对外援助应'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王稼祥的建议立即被毛同赫鲁晓夫的“三和” 政策(与西方国家和平共处、和平竞赛,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可以和平过渡)联系起来。被扣上“三和一少”和“三降一灭” ——即投降以美国为代表的帝国主义、以苏联为代表的修正主义、以印度为代表的各国反动派,扑灭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