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孙武虽然与伍员等同属客卿,但地位相差较大
孙武与大约同时的伍员、伯嚭、徐承等客卿(客官)相比,在吴国政权机构内,实权地位有较大的差别。
首先,孙武与伍员、伯嚭、徐承等的职官等级差别。伍员、伯嚭、徐承的职官等级为“大夫”。伯嚭是在阖闾三年,“伯州犁之孙伯嚭亡奔吴,吴亦以嚭为大夫”(72)。“徐承率舟师将自海入齐,齐人败之,吴师乃还”。杜预注“承,吴大夫” (73)。“吴王夫差乃告诸大夫曰……申胥谏曰”。注曰“申胥,吴国大夫”(74)。“吴王还自伐齐,乃讯申胥曰‘……此则大夫之力也’”(75)。孙武,按司马迁的记载,只是“卒以为将”,没有在《史记》的任何篇章标明其为“大夫”。司马迁是历史上第一个向后人系统介绍孙武的人,如果孙武被封为大夫,司马迁是决不会漏误的。周代,宗周及诸侯职官等级分为卿、大夫、士,卿分上、中、下三级,大夫也分上、中、下三等。这些职官等级在西周分封制下,都被每个诸侯国的公族所把持。特别是卿一级。春秋时,特别是春秋末期,这种状况被打破,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被打破。西周分封制从根本上被打破乃是战国时候的事。因此,春秋末外来人能在吴国任为“大夫”,反映了一个人的地位问题。这就是孙武和伯嚭、伍胥在职官等级上的地位差别。
其二、孙武和伍员、伯嚭在政权职务上的地位差别。伍员在政权机构中的职务是负责诸侯国之间外交事务的高级官员“行人”。在阖闾一上台时,伍子胥马上就被任命为此职,“阖闾既立,得志,乃召伍员以为行人”(76)。伯嚭的行政职务最高担任至“太宰”,“伯州犁之孙为大宰以谋楚”(77)。这个职务春秋时在各国都不是最高官,惟独在吴国却相当于宰相。而孙武,《左传》我们且不论,至少《史记》没有记载他担任何种行政职务。“行人”和“太宰”,属于政权机构中的高官,特别是相当于宰相的“太宰”,这不是一般的担任“将军”职务的人所能比拟的。
其三、孙武与伍员、伯嚭在职权方面的地位差别。对孙武,开始吴王阖闾只是说“知孙子能用兵”而任孙武为将。对伍员则是“与谋国事”(78)。这明白不过的说明伍员除参与军事上的谋划之外,主要是参与国家重大国事的谋划,也就是说伍员已是上层参与决策者之一,随之而来的就必然是职权的扩大。至于伯嚭,由于身为相当于宰相的太宰,其职权范围是不言而喻的。仅据《左传》记载,除谋国政之外,伯嚭参与对外战争的战略谋划——“谋楚”(79);有外交权,鲁、吴两君会于鄫,“大宰嚭召季康子……” (80),“公会吴于橐皋,吴子使大宰嚭请寻盟”(81);此外,伍员与伯嚭还作为吴王的助手随军出征(82)。
其四、孙武与伍员、伯嚭在军权方面的差别。据《左传》和《史记》的共同记载,伍员和伯嚭都担任过统帅或主将,即是说二人都有统兵权。“六年,楚昭王使公子囊瓦将兵伐吴,吴使伍员迎击,打败楚军于豫章”。“邾子又无道,吴子使大宰子余讨之”。其次,伍员和伯嚭有训练军队之权。“夫差既立为王,以伯嚭为太宰,习战射”(83)。“申胥、华登简服吴国之士于甲兵,而未尝有所挫也”(84)。
其五、孙武与伍员对吴国的强大和称霸所起作用有差别。孙武对吴国强大所起作用,按司马迁的说法,主要体现在军事方面,“西破强楚,入郢,北威齐晋,显名诸侯,孙子与有力焉”。而伍员的作用则远不止此。《国语》有这样一段记载,吴王(夫差)乃讯申胥曰:“……昔先王体德明圣,达于上帝,譬如农夫作耦,以刈杀四方之蓬蒿,以立名于荆,此则大夫之力也。”(85)这段对伍员评价的话含两个方面,一是说吴王和伍员就象两个农夫并排耦耕那样共同治理吴国,这既说明伍员在吴国的地位,以及伍员和吴王(阖闾)之间的关系,更说明伍胥在吴国强大方面所起的无与伦比的作用;二是说使吴国打败、并且威名于楚国是伍胥的力量和功劳。又,伍子胥自刎前说:“我令若父霸,自若未立时,诸公子争立,我以死争之于先王,几不得立,若既得立,欲分吴国于我。”(86)这段话说了三层意思:主要是我的努力才使你的父亲吴王阖闾称霸;你夫差能当上吴王,是我伍员拼死争来的;由于我的功劳大,所以你曾要裂土分封于我。将夫差与伍员的话相对照,知伍员在吴国争霸、强国、拥立等决定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上的作用是除吴王之外最重要的决策人,其地位和作用显然不是孙武所能与之比拟的。
正是由于伍子胥对吴国功劳大,所以能赐封邑。吴国封伍子胥于“申”,所以伍子胥又被称为“申胥”(87)。
此处笔者所谓孙武地位逊于伍员,主要是指爵位分封等级而言。
五、孙武虽然无实际统兵权,但却位尊为吴国军事灵魂
孙武在吴国的地位和作用,只是和伍子胥、伯嚭相比略逊一筹。在吴国的强大和争霸过程中,孙武在军事领域战略战术和谋略的运筹帷幄方面,却是其他人所望尘莫及的。
孙武在吴国军事方面的地位,关键是孙武所任“将军”一职的定位问题。孙武在兵法中对“将军”列为四个等次。一是整个军队最高统帅或主将,即“道、天、地、将、法”(88)、“三军恐惧,大将欲进”(89)、“将受命于君”(90)、“夫将者,国之辅也”(91)等内容所说之“将”。二是最高统帅领导下的具体指挥各军军队之主“将”,即“百里而争力,则擒三将军”、“五十里而争力,则蹶上将军”(92)中之“将”。据《左传》载吴军有时为中、右、左三军,有时为中、上、下、右四军。三是一般的参将、裨将,即“将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93)之“将”。这句话,此前有两种解释。一种是把“将”字作连词用,意思是说如果听从我的谋划,用兵必然取胜,我就留下来。另一种说法把“将”作“裨将”解,意思是裨将听从我(孙武)的军事谋划,用他必定取胜,就把他留下来。笔者认为后一说法较为合理,但不妥之处在于把“吾”字诠释为“孙武”是不对的。理由是,此话出自《计篇》,而《计篇》是《孙子兵法》的总纲,即总的兵法原则,孙武不会把具体的个人,特别是自己写进总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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