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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是中国武学、武术文化的缔造者

老子是中国武学、武术文化的缔造者

         

姚文俊

 

按:老子以其“国之利器不可示人”的思想而将《道德经》的武学、武术保密了三千年。今天,笔者将此秘密披露于世。并由此证明,老子的武学、武术乃是其“天地之道”,即“刚强胜柔弱,及柔弱胜刚强之道”认识自然、社会的又一光辉结晶。

 

老子从其“柔弱”与“刚强”的哲学理论出发,内在而准确的揭示出了武术中的“一个核心”、“一个思想”、“七大打法法则”、“三种武学境界”,具体明确了“打的对象”、“打的形式”、“打的方式”、“打的方法”、“打的技巧”、“打的境界”等等。                                                                                   

         一个核心是 :柔弱胜刚强。

老子从“道法自然”的认识出发,揭示了“刚强胜柔弱”和“柔弱胜刚强”它们都是“自然法则”。其间,“刚强”战胜“柔弱”是常识和公理,具有普遍的意义,而“柔弱”战胜“刚强”方为理性和理论,则具有特殊的意义。老子特别重视“柔弱胜刚强”,并研究和揭示了“柔弱”战胜“刚强”的“条件”。这些条件就是“阴阳”、“无极太极”、“有无”、“动静”、“虚实”观,及其“变化”观等等。以之运用于“武打”,从而创造出了“武术”。

一个思想是: “以德治道”。

在老子看来,“刚强胜柔弱”和“柔弱胜刚强”它们都是“道”的表现,同时,又是“德”之结果。故老子说:“道生之,德畜之”。又说:“孔德之容,惟道是从”。从而揭示出了“道、德一统”、“德高道高”的思想。由此,表现出了老子“以德治道”的思想。

老子的“以德治道”思想表现在“得道”与“治道”两个方面。

一方面,在“得道”上,老子讲如何才能得到“柔弱胜刚强”之“道”,即武术之道。

对此,老子提出了“德”的具体要求,表现为,一是要喜欢“道”。老子讲“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二是要做到图难于小、于易。老子讲“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又讲“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三是要做到“知人知已”。老子讲“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四是要做到不自满,不骄傲。老子讲“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五是要做到符合“道”的规律。老子讲“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似鄙。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

另一方面,在“治道”上,老子讲要将“道”用于“正道”,而不是“邪道”。

对此,《道德经》也提出了明确的“德”的规范。表现在:一是老子提出了“忘我”,即“无私”思想。老子讲“ { 道 } 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又讲“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二是老子提出了“民心”,即“爱民”思想。老子讲“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又讲“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三是老子提出了“契约”,即“平等”思想。老子讲“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又讲“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四是老子提出了“正义”,即“坚持正义战争”思想;五是老子提出了“无畏”,即“不怕死”的思想。老子讲“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老子的“治道”思想的核心,可以概括为两大根本,即老子的“以百姓心为心”和“有德司契”。正是这两大根本构成了老子“无为而治”的“德治”政治的基础和前提。以此,也将“武学”、“武术”纳入正道。

七大打法法则是: 见实则打及避实就虚法则、桩及桩法法则、动中求打法则、以静制动及以动逼静法则、打在机前和打在机后法则、打无绝打法则、在一定条件下无打法则。

        现将这七大打法法则分述于下:

        1 、见实则打及避实就虚的打法法则。

       这一打法法则,决定了中国武术“打的对象”。这是老子的“有无”、“虚实”观决定的。

       在武术散打中,首先必须要明确的一个问题就是“打什么”,即打的对象是什么的问题。只有明确了打的对象,方才能够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如果不是这样,则犹如“牛吃南瓜无从开口”,使打无目标,或者目标紊乱,给自己带来错觉,从而落得过“打不了人,反而被人打”的下埸。

        那么,武术散打中“打的对象”是什么呢?对此,有人会说,这还不简单,难道说打的对象不就是“敌人”吗?如果从打的最终对象看,那么当然就是“敌人”了。但是,“敌人”同样有“手”、“腿”及“七锋”这些打人的“武器”,假若不把“敌人”的武器缴获了,或者说制服了、破坏了,那么他怎么会甘愿服输?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打“敌人”不能囫囵吞枣,而要先消灭了“敌人”的手、腿,或“七锋”这些“武器”之后,才能最终消灭敌人。一般来说,武术散打中的打的对象,就是指的敌人的肢体“武器”,进而,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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