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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注释4

 


二十八章 交战之道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
故有道者不处。

那些优良的兵器,都是不吉祥的,有些常人都感到厌恶,所以,有道之士不去使用。
越是性能优良的兵器,越富有杀伤力。喜欢那些兵器的人,都是不知爱惜生命的人。有道之士爱人如己,故不去使用。

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

君子,是修道之士。因其道未成,故功夫上次于有道之士。君子平时占据位置贵左侧,用兵之时则贵右侧。古人以左为上位,以右为下位

故兵者,非君子之器也;
佳兵,不祥之器也。
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
勿美也,若美之,是乐杀人也。
夫乐杀人者,不可得志于天下矣。

所以,兵器不是君子可以经常使用的东西 。佳兵,更是不祥之器,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时候才使用它们。即便是迫不得已,也应该以恬静平淡之心来对待,千万不可以此为美事。若视此为美事,就是乐于杀人的人。乐于杀人的人,他的天地之志向是不会实现的。
自古仁者得天下,乐于杀人的人,是不会得到天下人拥护的。得不到天下人的拥护,其宏伟志向就不会实现。

是以吉事尚左,凶事尚右;
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
言以丧礼处之。
杀人之众,以哀悲泣之;
战胜,以丧礼处之。

所以,吉祥之事崇尚左侧,凶险之事崇尚右侧;交战时偏将军居于左侧,上将军居于右侧,这就是说,要用丧礼的形式对待战争。众多的人被杀,必定要以哀悲之心来哭泣他们;如欲战胜对方,必定以丧礼的形式来对待对方。
之所以把用兵之道当作凶事来对待,并采用相应的措施,目的是以慈悲为怀,,尽量避免杀伤。这体现了用兵者的仁德。有仁德者,可以得志于天下。


本章论述的是用兵之道。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说明兵器是凶器,有道者不使用它们。第二部分说明修道之君子,用兵若无仁德,不可得志于天下。第三部分则强调了用兵的策略和心态,体现了仁慈之德,这是得志于天下的必要条件。

本章承前章,讲述交战之道,其中暗喻房中术。房中术是养生之道的重要组成部分。《道德经》中凡是涉及用兵之道的理论都是以房中术为理论基础的,修道者当深思之。


二十九章 法律与道德
 
 
道常无名。
朴虽小,天下莫能臣。
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

大道属于心灵的世界,是人的外部感官无法感觉到的,故说“无名”。朴,是灵魂的化身,是自我之“法身”;朴是闪电,可以劈开乌云,驱逐黑暗,迎来光明;朴是惊雷,可以斩除一切妖魔鬼怪。朴为“婴儿”,既真实而由虚幻,可由天门自由出入,故说“小”。“朴虽小”,却能聚能散,聚则成朴,散则为器,变化无穷,奥妙莫测。朴一旦修成,自然“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天下之人没有谁能够使她臣服。修道之人若能去妄守朴,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将宾服。
由治身之道扩展到治国之道,治身之朴,就是治国之法,“朴虽小”,是就法律文本而言。朴是自然的、纯真的,社会法律也必须是正义而神圣的。她是全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居于法律之上——“天下莫能臣”。统治者如果能够真正以法治国,天下人民将自然宾服。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

修炼道德功,火候达到地天交泰、水火既济之时,舌根下的廉泉穴,随着骨节百脉的开通而打开,其水如泉,咽纳不及,名曰“甘露”,又名“长生酒”。其味香甜,胜过糖蜜。甘露周流全身,泽被每个细胞。
“天地相和 ,以降甘露”,对应的是“政通人和,物阜民丰”。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如果真正体现了人民的意愿,物质文明自然水到渠成。“民莫之令而自均”,反映的是人类向往不已的大同世界。大同世界的到来,是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相互作用、共同发展的结果。超越历史发展的自然过程,主观地搞平均主义是不会实现大同世界的。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
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

名:朴之名。得朴之初,始知有真我、自我之分,欲守真我,必须克制自我,稍有放松则真我不现。要想常守真我,就应该彻底消除自我意识,使自我和真我熔为一炉,时日既久,自我与真我就保持一致、融为一体了。这样,终身也就没有危害了。
法律的制订之初,具有详细、具体的内容条款。通过宣传学习,人们就具备了法治观念。那些不能遵纪守法的人,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法律的制订,并不是以惩罚为目的,而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去规范、约束人们的思想行为,从而减少社会犯罪,维护社会安定。立法是手段,止法才是目的,只有让法律和道德统一起来,并最终以道德代替法律,社会才有真正太平。止法的具体措施就是“行不言之教”。

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

如果天下有道,道不求人,人自然遵道而行,如同川谷与江海,江海不求川谷之水而川谷之水自然流归江海一样。这是强调个人因素与社会因素、小气侯与大气候的相互关系。

本章以治身之道印证治国之道,辨证地说明了道与法的关系。天下有道,法虽立而人无犯;天下无道,则“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五十二章)。这如同治水,立法是堵,修德是疏。堵与疏必须相结合,只堵不疏,堤坝必垮。


三十章 自知自胜自强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智,是自我之智。明,是心灵之明。“知人者”,知于外;“自知者”,明于道。智者,知人不知己,知外不知内;明者,知己知人,内外皆明。智是显意识,形成于后天,来源于外部世界,是对表面现象的理解和认识,具有局限性和主观片面性;明,是对世界本质的认识,具有无限性和客观全面性。欲求真知灼见,必返求于道。只有自知之人,才是真正的觉悟者。

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

“胜人者”,凭借的是自我个体的蛮力;“自胜者”,凭借的是坚强的意志。能够战胜自我的人,是具有天地之志的人。天地之志是收获大道、战胜一切的力量源泉。只有“自胜者”,才是真正的强者。

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

有着丰富的内心世界的人,是与道为伍的,既有美妙的精神世界,又有充实愉快的现实生活,自然感到满足。相反,那些失却了心灵的人,内心是空荡、迷茫的,只能把心思寄托于外在的个人名利上。然而,没有心灵作依托的欲望,是永远不会满足的,这就是人生痛苦的根源。有着坚强意志的人,并不是为了自我名利而拼搏的人,而是心存大道、甘守真朴、无执无失、豪情满怀的人。这样的人,人生必然是欢快、幸福的。正如基督所说:有圣灵和你相伴,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

所,是心灵之所即大道。人生的目的,无不是为了幸福、健康、长寿。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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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哲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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