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的中央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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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的中央官制

淮夷之后,“今我肇令女率齐币、、僰、左右虎臣,正淮夷”(白川静,1970:605),是以虎臣也是可以出征的。   

  4.文职人员

  ①作册。册的字样原始或以为成束的简册,或以为成束的龟版,或以为豢牺牲的牢栅(董作宾,1929:182;白川静,1973:115—122)。金文中的“作册”一词,则明白的只用于官名,是参与册命典礼的专人。有些作册(如作册般、作册友史、作册令、作册、作册大)又都曾自己接受颁赐赏赉。西周中期以前诸作册受锡的器铭,有为王作册的,有为王姜作册的,也有为周公子明保及井侯作册的。显然不仅王室有作册之官,王后及卿士也有作册在侧。作册参与的典礼则包括作器、舍命、用牲、觐见、建庙、祭祀各项,都可说与宗教仪礼有关(白川静,1973:150—155)。恭王以后,金文中的作册,据白川静的统计,主要出现于册命的廷礼;同时册命任务的官员也分别为作册尹、尹氏、命尹、作命内史、作册内史、内史、内史尹、作命臣工,诸种职衔,一方面反映了职务的分化,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与史职的混淆(白川静,1973:158—160)。

  ②史、内史、外史、大史。史官在典籍中出现的频率甚多,由前丈引《书》《诗》诸例,已可砚知。史字原义,一般都以为持筹算,是以为职司纪录的专门官员(王国维,1959:263—269)。王国维以为,《说文解字》,事,职也,从史;吏,治人者也,也从史。殷人卜辞以史为事,是殷时还没有“事”字,金文中卿事的事仍是史的繁文,与史本字略有差别,然而仍是一字。殷周间官名,卿事、卿士、卿史,均由史字衍演。天子诸侯的执政在《尚书》中通称御事,如“大诰”、“酒浩”、“梓材”、“召诰”、“洛诰”诸篇中所见。而殷虚卜辞则称御史,更可证御事仍由史来。《尚书》“酒诰”:“有正有事”,又“兹乃允惟王正事之臣”;“立政”:“立政立事”。“正”与“事”往往相对,是长官谓正,庶官谓事。庶官称事,即是称史。后世分化,于是持书的是史,治人的是吏,职事是为事,其实都由“史”字变化(王国维,1959:4)。

  在金文中,史的任务,最常见的自然仍是锡命礼的参与官员。然而史也有担任其他任务的例证。史兽鼎:“尹令史兽,立工于成周,十又一月癸未,史兽献工于尹,咸献工,尹商史史兽劳。”(白川静,1964A:366)史兽担任的是督工任务。在鼎及员卣铭文中,史是一员战将,接受溓公的指挥,统率师氏,员只是史族伐会之役的部属(白川静,1963B:217,223)。史颂,史颂奉命省视地,辑抚当地的“里君百姓”,是史的职务不仅出人王命,还可代表周王巡省(白川静,1968C:179)。史官本行的职务,除了在锡命礼中纪录及传达命令外,还可以衔命去别处传达王命,如中甗,中是征伐南国的将领,史兒奉差传达王命,授中以征讨之权(白川静,1966A:791)。史也代表周王去别处从事宗教性的仪礼,如臣辰卣铭文,史即与士上奉命主持在成周的殷祭(白川静,1964A:344)。史官也任监军的职务,如善鼎:“王曰:善,昔先王既令女左疋侯,今余唯肇先王令令女左疋侯,监撇师戍,易女乃且旂,用事。”(白川静,1968B :97)。

  史官仍以执掌纪录为专业,散氏盘铭记载散与矢之间田地交换的协议,最后这件文件仍须由史官保管,“厥左执,史正中农”(白川静,1968C:199)。用筹计算,更是史字的本义,史懋壶:“王在京宫,亲命史懋路算,咸,王呼伊白锡懋贝。”(白川静,1968:484—489)究竟史懋计算的什么,解释众说纷坛,但其工作为计算则无疑问。史既有如许多的任务,随王伴驾,自属必然。史免簠即是史免为了从王远行而作器(白川静,1968:477),这位免,在别器上不名为史免,职务较多。他担任司土,管理林野牧场,也曾任司工的工作(同上:456,459)。可见史因位居周王左右,由掌书的工作,颇延展其任务于其他方面。这种情形,正符合中国后世内廷文书官员渐渐变成外朝要职的情形。王国维以为史、事、吏三义同源,即由这个现象所演变。

  作册与史两项职务,在西周一代,一方面有二职的混合,另一方面也有工作的分化。大致成康之世,作册与史是两个系统,史又有大史、内史、中史的异辞。在册不宣王命,王后公侯各有自己直属的作册,史官宣王命,“王若曰”以下,大约即史官宣读。成康以后的史官,史、大史、内史仍旧,作册已罕见,却增加了作册内史、作命内史、作册尹、内史尹、命尹、尹氏诸职。这几项新出现的史官,与内史一样,都代王宣读策命。尹显然是内史之长,史只是尹的僚友。官职的分化已很明显。陈梦家作表以示成康之世及其后的史官系统。陈梦家以为这番演变的程序,作册制策命的权,因史官代宣王命而由史官代王发言,西周中叶,史官中的内史取得了代宣王命的权力,西周晚期又由尹氏取代(陈梦家,1957:147—149)。

  这个现象,其实说明了周王室政权的转变。作册作策命,原是礼仪的制度化,史官代王宣命,则王个人的恩威可以表现下其个人的意志。内史之为内史,即因其居王的左右,内史取得了代宣王命的权力,也象征王权渐由左右代行,是另一阶段的制度化。尹氏的出现,则象征内廷制度化的程度已有长官僚属的分化了。但是晚至厉宣之世,史官宣读王命之后,仍有王自己加以改变的个例,如辅师殷,即是在作册尹宣读王命及赏锡的礼单后,王又增加了若干赏锡的项目(白川静,1969A:335—337;郭沫若,1961:328—332)。

  5.杂项

  ①音乐人员。周代的乐师,职名与师氏的师完全相同,白川静以为西周的师氏是殷人后裔,编力特殊的师旅,由于他们有殷商先进文明的遗产,对于后进的周人不仅任战斗的任务,而其长老也负起了宗教圣职及教导周人青年贵族的工作,于是在师氏之外,师兼具德教与宗教音乐的意义(白川静,1973:290—300)。白川静的说法甚有意致,至少殷八师的来历可能如此。但是周人在开国以前必已有武事和音乐,实无须一切均由殷商教导。“师”的原义,大约是长老,故可兼具领军、祭祀与教育诸般功能。后世分化为师旅与教师、乐师三种意义。在西周的朝廷上,音乐人员也以师为职名,不必与师旅之师混淆。有两件铜器的器铭充分说明乐师系统的工作。辅师:“王在周康宫,各大室即位,伯入右辅师,王乎作册尹册命曰:更乃且考嗣辅。”(白川静,1969A:335)辅是击鎛的乐师。师:“王若曰:师才昔先王小学女,女敏可吏,既令女更乃且考嗣小辅,今余隹乃令令女嗣乃且旧官小辅鼓钟。”(白川静,1970B:770)这位宫廷乐师,由副手升为正手,由管一种乐器转职为管两种乐器,明明白白是音乐专业,既不能归入师旅之职,也不能归教育之职。“师”为乐师的传统,进入春秋以后,继续未断,倒是帅氏军职,似乎只在西周有之。

  ②五邑官员及地方官员。西周晚期厉王时代左右有若干系于“五邑”的官称。柞钟:“仲大师右柞,柞易载朱黄,司五邑甸人吏……对扬仲大师休,”(白川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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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哲士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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