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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格”原为满语的译音,译成汉语就是小姐,姐姐之意。清朝贵胄之家女儿的称谓,即妇人之爵名。
清朝前身“后金”初年,国君(即“大汗”)、贝勒的女儿(有时也包括一般未嫁之妇女)均称“格格”,无定制。例如,清太祖努尔哈赤的长女称“东果格格”,次女称“嫩哲格格”。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于崇德元年(一六三六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儿开始称为“公主”,并规定皇后(即中宫)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格格”遂专指王公贵胄之女的专称。例如,皇太极的次女马喀塔(孝端文皇后所生)初封固伦长公主,后改为“永宁长公主”,复改为“温庄长公主”。由此可见,现在影视剧中把皇帝之女称作“格格”是不准确的(如,“还珠格格”、“十八格格”……)。顺治十七年(一六六0年)始把“格格”分为五等,即:
一、亲王之女,称为“和硕格格”,汉名为“郡主”;
二、世子及郡王之女,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县主”;
三、多罗贝勒之女,亦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郡君”;
四、贝子之女,称为“固山格格”,汉名“县君”;
五、镇国公、辅国公之女,称“格格”,汉名“乡君”;
此外,“公”以下之女,俱称“宗女”。“格格”之称一直沿用至清末民初之际,才渐渐终止。例如清高宗(乾隆帝弘历)一生共生了十个女儿,其中有五人因早殁没有加封,另外五个女儿,加封为公主。即第三女(孝贤纯皇后生),封固伦和敬公主;第四女(纯惠皇贵妃苏氏生)封和硕嘉公主;第七女(孝仪纯皇后生),封固伦和静公主;第九女(孝仪纯皇后生),封和硕和恪公主;第十女(妃汪氏生),封固伦和孝公主。她是个例外,因为她是在乾隆六十五岁时生的,是乾隆帝最钟爱的女儿,后下嫁给和的长子丰绅殷德。她本应封为和硕公主。但乾隆破例把他封为“固伦公主”。此外,乾隆帝还收养了其弟弘昼的一个女儿,后来加封为和硕和婉公主。
从以上事例来看,清朝从皇太极开始就已经不把皇帝的女儿称作“格格”了,一般均称为“公主”。
太祖努尔哈赤诸女
长女(1578一1652):固伦公主。其母为努尔哈赤元妃佟佳氏哈哈纳札青。明万历六年(1578)二月二十二日生,不仅是长女,而且是努尔哈赤诸子女中之最长者。褚英与代善是她的同母弟弟。明万历十六年(1588)年仅11岁就嫁给栋鄂氏何和礼,因此称东果格格,亦称东果公主。
何和礼,明人译为好好里,明嘉靖四十年(1561)生,26岁时袭其兄位为栋鄂部长,明万历十六年(1588)投附努尔哈赤,当时已有妻子,努尔哈赤复以长女嫁之,可见努尔哈赤对何和礼的重视。何和礼是后金的开国元勋之一,后金政权建立后封为一等大臣,为参决军国大事的五大臣之一。后金天命年间授世职三等总兵官,后称三等子,天命九年(1624)八月卒,时年64岁,顺治时追谥温顺。东果格格于顺治九年(1652)七月卒,时年75岁。
次女(1587—1646):和硕公主。其母为努尔哈赤侧妃伊尔根觉罗氏,是阿巴泰的同母姐姐。万历十五年(1587)生。据唐邦治先生考证,此女先嫁巴图鲁伊拉喀,后被伊拉喀遗弃,努尔哈赤杀死了伊拉喀,又将此女在天命年间嫁给早年投附的沾河部杨书之子,也是努尔哈赤亲外甥郭尔罗氏达尔汉,称嫩哲格格,亦称沾河公主。达尔汉,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生,比嫩哲格格小7岁。天聪年间,达尔汉为满洲镶黄旗固山额真,为八大臣之一,积功封至一等子,官都统。崇德六年(1641)十月因争功被撤销固山额真职分并夺其世职,顺治元年(1644)卒,时年51岁。嫩哲格格于顺治三年(1646)七月卒,时年60岁。
三女莽古济(1590一1635):其母为努尔哈赤继妃富察氏衮代,莽古尔泰、德格类、费扬古是她同母兄弟。明万历十八年(1590)生,二十九年(1601)年12岁嫁给哈达部纳喇氏吴尔古代,因而又称哈达公主,亦称哈达格格。天命未年,吴尔古代卒。天聪元年(1627)复嫁给蒙古敖汉部
博尔济吉特氏琐诺木杜凌,赐以开原之地。九年(1635)莽古济因骄暴被削除格格称号而为民,并且禁止其与亲属往来。是年又被属下家权冷僧机告发,揭发她曾与同母兄弟莽古尔泰、德格类一起盟誓谋逆夺权,其丈夫琐诺木杜凌并出证,结果被处死。与吴尔古代生2女,1女嫁豪格被豪格杀死;另1女嫁岳托,岳托亦要杀死她,被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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