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光远 1999.9.7
反对伪科学八条
于光远
一、充分认识伪人体科学、伪生命科学、伪思维科学在我国已经发展成为危害社会、危害人民身心的极严重的现象。
二、只有不再回避、不再掩饰产生这种极严重现象的深层次原因,才能真正取得教训。
三、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三尺冰冻亦非一日能解。即便为了达到近期目标仍有颇为强大的阻力,需要众多的人进行艰苦的努力,去排除阻力,大踏步前进。
四、必须公开纠正事实上鼓励伪科学,只是不准批评伪科学的宣传政策。长期姑息养邪,乃致乱之源。
五、同伪科学至少要用很大力量斗一百年。
六、党、政府、新闻出版界、广播电视界、科学界、教育界要在深刻反思的基础上,积极投入反对伪科学的斗争,克尽自己极严重的责任。其他领域也要如此。
七、科学精神的普及教育工作要从娃娃做到老翁、老妪。
八、《神灵世界中的自然科学》和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一书中其他与反对伪科学有关的文章,是从根本上破除伪科学的理论武器。要重振自然辩证法雄风。
我从
研究没有禁区,但是,宣传必有禁区。一旦宣传出了大问题,往往造成巨大的社会混乱;思想没有禁区,但是,媒体应有禁区。一旦媒体违背了理性,往往要伤害许多不知情的老百姓;学术没有禁区,但是,传播该有禁区。一旦传播不看对象,往往也会产生负面的效果。这里的所谓“禁区”,并不是限制“言论自由”,而是强调,言论和行动的社会责任。
“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坚信科学”的精神,对于每一位从事自然科学的工作者、从事社会科学的工作者、从事交叉科学的工作者,都是重大的实际意义。学术界有很多我们的前辈。我的基本态度是:正面积极地学习前辈的优点和长处,对于自己不理解的学术争论,采取“和而不同”的“包容”态度。
每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有他独特的一面。先天素质和后天素质各不相同;经历、学历、性格、人品也多种多样。在中国自然辩证法学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