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动一时的药家鑫杀人案在西安市中级法院审理,奇怪的是,法官向旁听群众发放调查问卷,有一个问题让人摸不着头脑:您认为对药家鑫应处以何种刑罚?(北京晚报4月14日)
一起重大的杀人案,在庭审上竟然要发问卷,向旁听者征求判刑意见。如果这不是法官作秀,那就是在蔑视法律的威严。我想既然审连判法院这么庄严的地方,都束手无策。那不如拆掉算了,法官们也不要拿纳税人的钱了。法律的基本准则是什么,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皇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知这点基本原则为何都混淆了。。
无论外界有多大的争论,但法律是依然不动的。法庭审判只以法律为准绳。我不知道这问卷发放,最终是为了什么,难道真的是为了公正两字?肯定不是这样,如果是公正那倒还容易些,除非法官有什么难言之隐。任何一位有良心的人,请慎重思考一个无辜生命被车撞到,已受害在先,是不是该连生命都要被灭亡?道德不容许,法律更不容许。大学生又如何?得到了诺贝尔奖又如何?难道高材生就有权利,凌驾于法律的头顶?
故意杀人天理难容。但是法官的这种做法,无异于让正直民众火上浇油。我想问那些旁听者的调查结果,到底有多大分量,他们都是法律专业人士吗?一人一个标准,你怎么定?这次审理一个杀人案,我怎么倒觉得有点做游戏的味道。那不如更游戏一点,懒得调查不如猜拳算了,以赢了的说判什么就什么。
我从不喜欢听什么“激情杀人”,或者药家鑫是音乐系学生,是受弹琴影响之说。杀人就是杀人,什么罪按法律定。我不相信一个大学生,连杀人犯法这点道理都不懂。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你是如何下得了手的,那些血液你感觉不到温度吗?
请法官赶快收起那些,所谓的公正调查问卷,任何参考其实都是无效的,唯有回到正经事上来,以法律为准绳量刑,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不要有半点含糊。我们需要的是法律公正的审判,不是拿问卷调查做依据。现行的刑事法律对于定罪量刑的规定中,也无以“民意”参考来定罪的,这一做法是十分草率和不负责任的。
我坚决反对这种做法,由此产生的审判结果,我也坚决不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