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奔马般的语速,断然鲜明的意象,回还咏唱的结构,铁马金戈的壮烈场面.高亢悲怆的回族花儿……,这一切和中亚的大漠草原,和珍爱生命而又视生命如草木的天真、强悍的人浑然一体。构成一种辽远浑朴、充满英雄气的审美世界。它不属于传统的现实主义,也不属于西方现代主义,和古典的浪漫主义也有所不同;它来自边远之地的“民间”,来自一个具有浪漫气质的汉族小说家对西部少数民族草原文化的体察、推崇和张扬,并把他的体验和理解赋予了他的人物:这使《西去的骑手》和原有的西域历史小说明显地区别开来。
红柯西部小说的意义在于扩展了西、部文学以致我国当代文学的审美视野,提供了新鲜的审美经验。这主要表现在:一,把诗意和激情贯注进当代小说。在一个物欲横流已失去诗性的时代,在我们的文学变得愈来愈世俗化、功利化的情况下,红柯依然保持着一番纯真的浪漫,一番理想的激情,一番超凡脱俗的想象。他所书写的新疆,“代表着一种极其人性化的诗意生活方式”,这是十分难得的。二,与此相应,是红柯用写诗的方式来写小说,显示出独特的艺术追求。如果说他的短篇小说像一首首或奔放或激越或谐谑的抒情诗篇或寓言体童话体诗。那么,他的中长篇小说就像一部部充满神话色彩的英雄史诗,他的小说从立意到结构到语言都是诗化的,特别是他那种新鲜、敏锐的诗的感觉(包括色彩感、节奏感和空间感)。那种单纯、迅猛、鲜洌的诗的语言、诗的意象,形成了他小说的独特叙述方式。这和他所要表现的西部的群山草原、雄鹰骏马和多血的草原汉子,是完全吻合的。三,更重要的,是他自觉传承和弘扬中国文学中“伟大的边疆精神与传统”。作为一个汉族作家他不仅钟情于西部边疆这块神奇的土地,对边地生活有着切身的体验.而且热爱少数民族的文化,特别是马背民族的草原文化,广泛学习和吸取民族古典文学特别是民间文学的精神营养,并把它融化在自己的生命血肉和艺术创造之中。从《金色的阿尔泰》到《西去的骑手》,我们可以明显看出:他不但从民间的传说、史诗、歌谣中吸取了大量创作素材,而且从思维方式到表达方式,也深受神活和史诗的影响,他的小说体现了中原汉族文化和边疆少数民族文化的某种融合;体现了现代观念和古朴的原始思维(诸如自然崇拜、万物有灵、灵魂不灭等)的某种融合,这正是他的作品显得浑朴、率真、凝重,能产生陌生化审美效果的奥秘所在。
总的看,红柯小说还显得单纯而重复,人物还存在类型化倾向,还难以更完整地把握生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以诗的方式写小说也还不能获得更多的读者的接受和理解。、红柯是一个富有创新精神的正在发展中的作家,他面前的文学探求之路还很长。
注:此文摘自《新疆各民族文学史》部分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