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
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传文有残缺,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纪、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
沈约(441~513),字休文。吴兴武康(今浙江德清西)人,出身江南大族。历仕宋、齐、梁三朝,曾自称“少好百家之言,身为四代之史”。齐永明五年(487)时,任太子家令兼著作郎,奉诏撰《宋书》。他依据宋代何承天、苏宝生、徐爰等修撰的《宋书》及其他记述宋代历史的书籍,增补宋末十几年的事迹,只用一年时间,到六年二月就完成纪、传七十卷,后又续修八志三十卷。沈约以文字称世,有文集九卷。
《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该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沈约在宋时曾撰《晋史》,未成。当时流行的诸家《晋书》,记述典章制度的极少。他在《宋书》诸志中的叙述,往往上溯到魏晋,可以补《三国志》等前史的缺略。礼志把郊祀天地、祭祖、朝会、舆服等合在一起,乐志详述乐器,记载乐章,都是较好的体例。州郡志对于侨州郡县的设置分合记载简略;律历志详细记载杨伟《景初历》、何承天《元嘉历》、祖冲之《大明历》全文,从中可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特设符瑞志,从远古叙起,既乖体例,又荒诞不经;缺食货与艺文两志,亦是该书的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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