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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通灵宝玉看红楼梦中的一笔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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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有一条脂批,“红切绛珠,玉则直通矣”,这条脂批更进一步说明了红玉与绛珠的关系,并且还透露了“玉”字是实际被隐写的女子的名字中的一个字,无怪乎作者要安排小红与黛玉一样姓林,而且和黛玉只是乳名一样,红玉也只是小名了。 既然全文的三十六钗都是通灵红玉的一部分分身,而作者笔锋一转,又将红玉落在了小说人物身上,那么作者的本意是要用书中诸女子为红玉写传也就不是那么难理解的事了,而这部传的主要人物,又集中在贾宝玉所带(黛)之玉的身上。通过以上一系列的脂批,我们可以比较清楚地发掘出作者小说人物构思的原意图,从而也可以看出作者为小说人物取名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而且都是为了配合全书隐写的需要精心设计的。 二、石头在文中惯用多种笔仗,具有多重身份 熟悉小说情节的读者都不难看出,小说的第一作者便是石头,因为小说上所记,是石头下世数载亲身经历过的一段遭遇,因此这部小说才有另一个名字《石头记》,但是在脂批中,曾多次将石头与宝玉乃至作者混同起来,亲热地称之为“石兄”,试举文中的一些例子: 宝玉第一次摔玉时有脂批道:“试问石兄,此一摔比青埂峰下萧然坦卧,何如?”此处是指青埂峰下顽石幻象──通灵宝玉。 第八回,宝黛钗三人喝酒作乐时,有脂批:“试问石兄,比当时青埂峰猿啸虎啼之声何如?”,这里显然是指贾宝玉。 在红楼梦曲引子“开辟鸿蒙,谁为情种”处有夹批道:“非作者为谁,余又曰,非作者,乃石头耳。”,这里则是称石头记的作者为石头。 除此等多处地方之外,在元妃省亲一段情节中,元妃对大观园繁华场景作一番感叹后又紧接着以石头口气回想自己在青埂峰下荒弃的凄凉,其间人称的偷换被此处的脂批称为“自此时以下,皆石头之语,真是千奇百怪之文”,可见这里是作者有意留下的纰漏,借以将文中较少着正面笔墨的元春与石头、乃至与红玉挂上钩来。否则作者何必要在书中设计宝玉先为怡红院题“红香绿玉”的匾额,而被元妃改为了“怡红快绿”的情节,只因为其中的“香玉”两字犯了元春背后所隐女子的真正名讳,才会被作者似作避讳而实际目的则是为了点出。(这里的避讳在诗句“绿玉春犹卷”时又一次点明) 三、与通灵宝玉有关的情节均牵涉到文中的大过节处 全书除贾宝玉数次摔玉以外,通灵宝玉的正文实际体现在“宝玉对金钗”、“通灵宝玉除邪祟”两段文字中,以及文中曾提到的后文“甄宝玉送玉”、“凤姐扫雪拾玉”等情节。 在“宝玉对金钗”一文中,提到此玉分正、反两面,并且两面分别镌刻着不同的篆文,这是一种类似于“风月宝鉴”的比喻──前文已提到,此宝玉既然为顽石的幻像,那么其上所刻文字也就是石头记上所载文字的幻像,脂批在贾瑞死的情节中强调“风月宝鉴”有正反两面,并以宝镜喻书,希望读者只照它的反面,方是会看。那么这本书在小说中的另一个分身──通灵宝玉,其正反两面不同的内容也就应该同样揭示着小说的两面内容。 首先我们先来看一看宝玉的正面,“莫失莫忘,仙寿恒昌”,如果这是指小说表面情节来看,就是指只要小说世代流传,文中感人的宝黛钗的爱情故事就会永远被世人传颂。 反面“一除邪祟,二疗冤疾,三知祸福”则是将小说中所隐的历史内容,用概括的手法,镌在了玉上。关于通灵宝玉除邪祟、疗冤疾一段,文中只出现了一次,在这段文字中,脂批也果然作了大量相应关键的批语: 在“小儿落草时虽带了一块宝玉下来,上面说能除邪祟”,脂批曰“点题”。 在“只因它如今被声色货利所迷”,有批曰,“石皆能迷,可知其害不小,观者着眼方可读石头记。” 在“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三载矣!”处,有侧批云,“正点题,大荒山手捧时语。”,红楼解梦一书中认为此处的十三载是指雍正十三年,而并非作者十三岁,而雍正实际死于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在“除亲身妻母外,不可使阴人冲犯”处,点出“是要紧语,是不可不写之套语”实际上是借套话向读者暗示了贾宝玉和风姐原型之间是夫妻关系的史实。 最后有眉批“通灵玉听癞和尚二偈即刻灵应,抵却前回若干庄子及语录机锋偈子,正所谓物各有主也。”通灵宝玉的主人是谁?全书的交代之处很多,是贾宝玉,由于贾宝玉身上隐写着作者,那么通灵宝玉的主人自然也就是作者。在这一段中,一僧一道也同样是宝玉的主人,一僧一道对应亦僧亦道,也就是空空道人和情僧,也都是该书的传作之人,所以综合这些说法,我们不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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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哲士网
作者:曹雪芹 作品 林黛玉进贾府,红楼梦,曹雪芹 资料原文赏析 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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