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的部件 ,都不好称说或变通称说,尽管明显分离,但仍应视为独体字。

关于合体字的结构名称,为何不同版本的字(词)典上有不同的说法呢?这是因分类方法不统一而造成的。如“粥”字,有的说是左中右结构,有的说是对称结构,有的说是嵌套结构(小学语文教学中分析为左中右结构)。又如“湖”字,一些字典上说是左右结构,这是着眼于形声字部件组合特点而命名的,其好处是突出表意作用的“氵”和表音作用的“胡”(小学语文教学着眼于字形,析为左中右结构)。小学语文教学中应采用教材和教参的分类方法,一般不宜引进他说。但是,有些字不引进他说无法分析,如“坐、巫、爽”,不妨称之为“特殊结构”。

最后说一说朱芳新老师信中提到的几个字的结构:
“言”,本是指事字,甲骨文写作 ,从-从舌,指“人的口中的声音”。“-”(指事符号)指声音,“舌”是说话的器官之一,故从-从舌。现在的“言”部件分离为“亠、=、口”,故析为上中下结构。

“亮”,由“ ”(“高”字的省形)和“几”组成(“几”是“人”字的变体)。这是个会意字,意为“人处高处则明”。说它是上下结构,可突出其会意特点,说它由“亠、口、冖、几”组成的上中下结构也未尝不可。

“狱”,由“犭、口(言)、犬”三部分组成,它与“湖、做”等不同,故该字典不再称为左右结构,而称左中右结构。(令 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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