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和七下西洋 |
| 1、明永乐三年六月十五日(公元1405年7月11日),郑和初次奉使出洋。永乐五年九月二日(1407年10月2日)还朝。这是郑和第一次出使西洋。据《明史》记载:“永乐三年六月,命和及其侪王景弘等通使西洋,将士卒二万七千八百余人,多赍金币,造大舶,修四十四丈,广十八丈者,六十二,自苏州刘家河泛海至福建,复自五虎门扬帆,……。”此行历占城、爪哇、苏门答腊、锡兰山、古里及旧港等国家和地区,于永乐五年九月二日(1407年10月2日)还朝。
2、第二次奉使,是在永乐五年九月十三日。《明史》记载:“永乐五年九月癸亥(即九月十三日),郑和复使西洋。”又,明实录载:“九月乙卯(即初五),命都指挥汪浩改造海船二百四十九艘,备使西洋诸国。”经历之地较前次大为增多,计有占城、爪哇、满剌加、暹罗、渤泥、苏门答腊、锡兰山、小葛兰、柯枝、古里、加异勒等国。回国日期是在永乐七年夏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