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集团董事局主席的年薪2000多万港元,其自称与国际接轨,"我值这样的年薪。"全国政协委员夏建白认为,对此类特高收入阶层应课以重税,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夏建白委员说,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各种企业高管的收入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规则,这些规则设计得纷繁复杂,严重缺乏透明度,并且不直接与公司的业绩挂钩。结果高管的年薪动辄百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
"中国的企业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特定条件下成长起来的,"夏建白委员提醒,"它有几个有利条件:国家资源被垄断;国家财政的辅助,优惠的贷款政策、税收政策等;原有国有资产的转移等。"但这些高管们忘记了自己是怎么成长起来的,对自己的收入却强调要与"国际接轨"了,要与国外企业的CEO比年薪。
夏建白委员建议借鉴国外的做法,规定上市公司公布高管薪水方案,看其收入与公司业绩是否相匹配。另外,还应对企业高管收入的"超高额"部分征收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