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固《汉书》突破《史记》的界限,将上古帝王从黄帝推至伏羲,至此,伏羲开始登上官定正史。《汉书·律历志》引刘歆《世经》言:“庖牺继天而王,为百王先。首德始于木,故帝为太昊。”(详见下析)《汉书·古今人表》中首叙伏羲,次列炎、黄,以伏羲为历史源头,认为伏羲氏“继天而王”,因而他是百王之先,而炎、黄诸帝继伏羲而王。《白虎通义》言:“三皇者何谓也,伏羲、女娲、神农是也。”把伏羲推到三皇之首、百王之先的地位。
  晋代皇甫谧所著《帝王世纪》,是一部专述帝王世系、年代及事迹的史书,所叙上起三皇,下迄汉魏。三皇首列伏羲,言伏羲功业:“继天而王”、“作八卦”、“造书契”、“作瑟三十六弦”、“制嫁娶之礼”、“取牺牲以供庖厨”等。我们注意到,皇甫谧说:“女娲氏……承庖牺制度。……及女娲氏没,次有大庭氏、柏皇氏、中央氏、栗陆氏、骊连氏、赫胥氏、尊卢氏、浑混氏、昊英氏、有巢氏、朱襄氏、葛天氏、阴康氏、无怀氏,凡十五世,皆袭庖牺之号。”他一方面把伏羲当作一个古帝,另一方面将《庄子》中提到的一些名称统统纳入伏羲名下,“皆袭庖牺之号”,其实是把伏羲当成一个时代,这样,伏羲的赫赫功业,就未必是一人作创。
  其后唐高祖《修六代史诏》和唐太宗《修晋书诏》均以伏羲为中华文化的肇始者,所谓“伏羲以降,因秦斯及,两汉继绪,三国并命,迄于晋宋,载笔备焉”。至唐开元间,司马贞为《史记》补写《三皇本纪》,综述、补充前世有关伏羲的文献材料,成一篇较为完备的史传。至此,伏羲在历史古代典籍中历史化的过程全部完成。
  统上所述,在传世文献典籍中,关于伏羲的记载是在战国中晚期以后从《庄子》开始出现并逐渐载入正史的。春秋以前典籍未见伏羲。战国以至秦汉,时代越往后,关于伏羲的记载越详细,伏羲功业越卓勋,在古帝王世系中的地位越高。这说明,在传世的古代典籍中,伏羲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神到帝,对伏羲的记载从凌乱到系统的衍化过程。
二、原始神话中作为创世神的伏羲
  追溯伏羲传说的源头,有两条路径,除了上述从古代传世文献中找寻其踪影外,还有一条路径,即神话学、民俗学的方法。
  近人对于伏羲最权威的考论是前辈学者闻一多所著《伏羲考》[1],闻一多此文前半部分从传世文献中搜集了大量龙蛇记载,加上当时已发现的汉代像砖石,证明伏羲为龙图腾;后半部采集了近 50则西南少数民族关于伏羲女娲在洪水过后兄妹婚配再造人类的故事和民俗资料,并加以语音训诂,证明伏羲是南方苗蛮各族的祖先神。此文在以后半个多世纪中被广泛征引,已为不易之论。但近来亦有疑议者,林声认为伏羲的传说不是由古苗蛮民族的遗裔传入的,南方少数民族中洪水后兄妹相婚的传说起于东汉应劭《风俗通义》所记载的盘古;伏羲与女娲也本不相干,两者合谱归宗成为“一家人”是在唐开元之后[2]。常金仓认为闻一多是从抗战时“中华各族团结一致,共御外敌”的政治目的出发立论,以政治代学术,以西方图腾说和人类学理论附会民间传说,伏羲女娲创世立据不足[3]。二人均对伏羲是南方民族的创世神和祖先神的身份提出疑问。
  但是,董楚平在《中国上古创世神话钩沉》中,通过对长沙子弹库战国《楚帛书甲篇》的解读,为闻一多的立论提供了新的证据。长沙子弹库楚帛书出土于1942年,据1973年对墓藏发掘的报告判断,墓藏年代为战国中晚期。《楚帛书甲篇》是一个完整的创世神话文本,经董楚平解读,释文大意是:
  天地尚未形成,世界处于混沌状态之时,先有伏羲,娶女娲,伏羲、女娲二神生了四个儿子。这四个儿子后来成为代表四时的四神。四神开辟大地,这是他们懂得阴阳参化法则的缘故。由禹与契来管理大地,制定历法,使星辰升落有序,山陵畅通,并使山陵与江海之间阴阳通气。当时未有日月,由四神轮流代表四时。四神的老大叫青干,老二叫朱四单,老三叫白大然,老四叫墨干。一千数百年以后,帝俊生出日月。从此九州太平,山陵安靖。四神还造了天盖,使它旋转,并用五色木的精华加固天盖。炎帝派祝融以四神奠定三天四极。人们都敬事九天,求得太平,不敢蔑视天神。帝俊于是制定日月的运转规则。后来共工氏制定十干、闰月,制定更为准确的历法,一日夜分为霄、朝、昼、夕[4]。
  长沙子弹库战国《楚帛书甲篇》的发现和解读,意义重大。它给予我们以下认识:其一,它是我们所能见到的先秦时期惟一完整的创世神话,与现代中国各民族流传的创世神话相比,它保留着更多史前神话的旧痕和原始思维的特点;其二,它是我们所能见到的最早的关于伏羲的出土文献记载,证明战国中晚期已有伏羲传说;其三,它带有楚文化的地域特征,证明伏羲神话主要产生和流传于南方楚国一带;其四,它证明了伏羲创世神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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