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本页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中文域名: 古今中外.com       英文域名:www.1-123.com     丰富实用的古今中外人物库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哲士网 >> 按拼音检索 >> S >> song >> 宋时轮 >> 正文

 

宋时轮将军:万不得已时,我们要实行兵谏

宋时轮(1907-1991),湖南省醴陵县人。1925年入黄埔军校学习。1927年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35军参谋长,红15军团作战科科长,红30军、红28军军长,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120师716团团长,雁北支队支队长兼政治委员,八路军第四纵队司令员。解放战争时期,任华东野战军第十纵队司令员。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
 
战争年代,宋时轮将军喜光头,青筋怒突;喜敞怀,胸肌累累;喜腰间挎盒子枪,枪把挂流苏。性如炸雷,出口粗鲁,动辄挥拳怒吼,部属皆畏之,上级亦畏之。初识者,皆不信其为正牌黄埔生也。

宋时轮将军,年幼丧母,由其姐抚养成人。某日,小时轮随姐回娘家。初尝米酒,觉甚甜,贪饮一大碗。酒后独自回家,天黑,醉不识途,误入一山洞,和衣而眠。醒后天大亮,觉有物舔其嘴,睁眼视之,四虎仔围其身,小时轮大惧,跃身急逃之。


"文革"中,造反派批判宋时轮将军"喝酒太多"、"太能喝酒"。将军于台上一声不吭,回家后自饮自言:"老子喝酒也是罪?"时人私下曰:"李白喝酒不影响作诗,武松喝酒不影响打虎,老宋喝酒不影响打胜仗,怎么也成了罪状?"
  
抗日战争时期,宋时轮将军遵贺龙之命,率部一个营组成雁北支队,北越长城,风雨兼程,直逼雁门关。将军之雁北支队首战伏击广武日军,毖敌500余人。继收复平鲁县城,破袭同蒲铁路、袭击岱岳,攻占榆林、伏击辛庄,屡战屡捷,越战越勇。不到一个月,便打开了雁北地区的抗日局面,受到八路军总部的高度赞扬。
  
宋时轮将军作战擅长于防御,如汤池铁城,无可攻之势。1948年6月,将军指挥华野十纵于河南杞县姚林岗御国民党邱清泉兵团之进攻,激战七昼夜,邱部未进一寸,且损兵五千。淮海战役之徐东阻击战,宋时轮将军指挥三个纵队,阻击徐州邱清泉、李弥两个兵团之进攻。敌在坦克、飞机支援下拼死猛攻,而将军指挥所部沉着应战,坚守阵地,岿然不动十昼夜。故国民党军传言曰:"排炮不动,必是十纵。"

原华东野战军十纵司令部作战参谋田畦言:济南战役初始,上级下达预备命令,十纵任务为"阻援打援"。其时,田畦请示将军如何起命令。宋时轮将军不悦,曰:"不能让我们的部队光啃骨头不吃肉!"言罢驱车找粟裕。约半小时,将军还,面露喜色。下车即大呼:"小田,起命令,攻城!"是日晚,将军于葡萄架下邀纵队诸领导秉烛痛饮,大醉。

上海解放之初,胡立教往访宋时轮将军,进门抬手腕,大呼:"宋司令,我的表被偷了。"宋时轮将军笑曰:"放心,三日之内,你来取表。"胡立教走后,将军即召上海小偷帮头目,限三日将所偷之表上缴。三日后,将军电话告之,速来领表。胡立教半信半疑,暗忖:偌大上海,一块手表何处寻?到后果然认领了丢失之表。

1950年11月,宋时轮将军率第九兵团第二十、第二十六、第二十七军秘密集结入朝参战。11月初,我军发起第二次战役。其时,彭德怀毛泽东先后致电宋时轮,要求采用围点打援之战法,先歼运动增援之敌,后歼被围之敌。而将军则从当时实际情况出发,果断决定一部分一部分地歼灭敌人,攻、防、阻、堵、歼、迂回、包围等作战样式同时使用。是役,九兵团第二十七军歼灭"联合国军"美第七师第三十二团大部和三十一团三营,创造了我军有史以来唯一一次消灭美军建制团的纪录。
  
宋时轮将军敢讲真话,敢报实情,有喜报喜,有忧报忧。抗美援朝第二次战役中,将军曾致电彭德怀并报军委电报曰:第二十七军八十师二四二团第五连,除一名掉队者和一个通信员之外,全连设伏,准备攻歼美七师第三十一团。待战斗打响后,该连无一人站起,打扫战场时发现,全连干部、战士成战斗队形全部冻死在阵地上,细查尸体无任何伤痕与血迹。据云,毛泽东阅此电后,脱帽默立良久,并回电曰:"九兵团此次在东线作战,在极困难条件下,完成了巨大的战略任务。由于气候寒冷、给养缺乏及战斗激烈,减员达四万人之多,中央对此极为怀念。"

"文革"中,造反派批宋时轮将军为"三反分子",将军对曰:"对!我是反帝国主义,反封建主义,反国民党蒋介石。反错了吗?!"造反派无语。1976年夏,毛泽东主席病重,

[1] [2] 下一页

来源:中国哲士网

世界人物库,古今中外人物资料 宋时轮简介,介绍,生平事迹 图片照片

有关作品宋时轮将军:万不得已时,我们要实行兵谏详细资料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相关文章
  • 人物资料查询方法:你可以按拼音字母检索的方法查询,也可以按分类列表查看的方法查询
  • 人物字典  A B C D E F G H J
  •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
  • 2004-2010  中国哲士网版权所有 引用本站内容请指明来源  给本站投稿   备案序号 蜀ICP备050092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