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
  源于文帝时期的文景之治之所以成为封建社会的盛世,原因是多方面的:
  
  
统治者认识的改变

  汉初统治者从秦亡的教训中,第一次看到了“民”的力量,认识到这个力量虽在平时不显现,然而绝不能忽视它。如果过分侵犯了“民”维持生存的起码权利,“民”就不是原来的被动状态,而要以暴力的行动显示出它不仅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强大力量。所以统治者就要对“民”让步,就要顺“民”心。
  
  
统治者大力推行黄老政治

  汉初统治者,尤其是文帝和景帝,坚持“清静无为”“躬修节俭”,实行轻徭薄赋的政策,结果减少了人力物力的浪费,解决了秦过分剥削农民、破坏合理的权利和界限的根本问题,这样,就造成一个“吏安其官,民乐其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文帝个人的励精图治

  刘恒即位不久,就废止了诽谤妖言之罪,使臣下能大胆提出不同的意见。秦代以来有所谓“秘祝”之官,凡有灾异就移过于臣下。文帝十三年(前167年)下诏废除并且声明:“百官的错误和罪过,皇帝要负责。”次年,他又禁止祠官为他祝福,文帝谦让宽容,以礼相待,便自然形成一种比较清明的政治空气,正因为如此,汉文帝的政绩不但得到了后人的赞誉,也得到了西汉末年赤眉军的尊崇,他们攻占长安后,西汉皇陵均被破坏,唯有汉文帝的霸陵得到了保护。
【司法:是守成,还是改革】
  秦汉时期的黄老学一个主要特征是“守法而无为”,所谓“无为”,不是毫无作为,也不是漫无边际的放任,而是不超越既定的法律规定。“法”是“无为”的界限,而无为的“道”又是“法”的根源。所以,要求“法立而弗敢废”,就是指立法之后不轻易变更,要“循守成法”。
  汉初统治者坚持黄老之学“赏罚信”的思想,主张严格执法,即使皇帝也只有“执道生法”的权力,而不得犯法。汉文帝就是一位不以个人意志破坏法律规定而“循守成法”的皇帝。一次,文帝出行中路过渭桥,有人从下走出,使文帝乘车的马受惊而跑。廷尉张释之判处此人“罪金”(罚四两金)。文帝要求处死。张释之向文帝说:“法律是天子和天下人共同制定的,如果我们轻易地改变法律,就会使人们对法律失去信任,不知怎样做才对。”文帝终究表示廷尉做得对。
  黄老思想虽然吸收了法家的“执法”“守法”思想,但基于“安民”“惠民”的立场,对法家的“重刑轻罪”主张并不首肯。黄老思想不仅要求“君正”,而且要求“法正”。在这种思想作用下,汉初统治者坚持除秦苛法。文帝元年(前179年)十二月,除“收孥连坐法”。明令宣布:“现在,废除一人犯罪,家人收为奴婢及各种株连的法律。”这是对旧传统的否定,对成法的改革。
  文帝最重要的改革是废除肉刑,改革刑制。改革的起因是缇萦救父。文帝十三年(前167年),齐太仓令淳于公犯了罪,应当受刑。汉代的肉刑主要由黥刑(脸上刺字)、劓刑(割去鼻子)和斩左右趾(砍去左足或右足)。淳于公因为做过官,所以要押解到长安去受刑。淳于公幼女缇萦非常悲痛,便随父到长安,上书文帝,说:“臣妾愿意入官府为奴婢,来抵赎父罪。”文帝怜悯她的一片孝心,下令赦免了淳于公的肉刑,令其携女归家,并且下诏废除肉刑,改革刑制。
  对汉文帝废除肉刑,后世有许多评说,大多是认为出于“悲怜”缇萦,体现了文帝的“德政”。这一刑制的改革,在中国法制史上的意义是重大的,它是中国古代刑制由野蛮阶段进入较为文明阶段的标志。这一改革,为刑制向新“五刑”(笞、杖、徙、流、死)的过渡奠定了基础。
【边事:是抵御,还是安抚】
  汉文帝即位后,不仅内政复杂棘手,边事也十分严峻,在国力不强的情况下,面对“胡强南劲”的形势,汉文帝采取了正确的策略,终于赢得了较好的外部环境。
  
“胡强”:匈奴强悍

  
  自白登之围来,汉廷对匈奴实行和亲政策,虽然收到了一定效果,但是并不能根本解除匈奴贵族的威胁,双方一直处于战和不定的状态。
  文帝在位期间,为了谋求安定的和平环境,对匈奴一直采取克制忍让的态度,继续执行和亲政策,避免大动干戈。然而,匈奴虽然受益于和亲政策,但是却不信守和亲的盟约。汉廷急需行之有效的御边之策。
  当时任太子家令的晁错上书汉文帝,分析汉朝与匈奴双方在军事上各自的长短,建议实行“募民实边”的策略。其主要内容为:在边地建立城邑,招募内地人民迁徙边地,一面种田,一面备“胡”;每个城邑迁徙千户以上的居民,由官府发给农具、衣服、粮食,直到他们能自给为止;迁往边地的老百姓,按什伍编制组织起来,平时进行训练,有事则可应敌,凡能抵抗匈奴人的侵扰,夺回被匈奴人掠夺的财富,则由官府照价赏赐一半。文帝在不同程度上采纳了这个策略。
  此外,文帝还在边地建立马苑36所,分布在北部和西部,用官奴婢3万人,养马30万匹。在民间,同样奖励老百姓养马,以满足边防对马匹的需求。
  这些措施产生了积极的作用:改变了单一轮换屯戍的制度,既有利于对边郡的开发,又大大加强了抗击匈奴的防御力量;有利于休养和生息,使内地的社会经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为后来汉武帝彻底解决匈奴问题打下了基础。
  
“南劲”:南越强劲

  
  在战国秦汉时期,我国东南沿海及岭南一带,聚居一种支族众多的越族,被统称为“百越”。居住在岭南地区的越人,因地处“楚之南”,被称为“南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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