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牧是著《通典》的史学家杜佑的孙子。家世历代仕宦,是一个清贵子弟。他字曰牧之,李商隐有一首《赠司勋杜十三员外》诗,前四句云:
  
   杜牧司勋字牧之,清秋一首杜陵诗,  
   前身应是梁江总,名总还曾字总持。
  
   梁朝的著名诗人江总,字曰总持,李商隐诗用杜牧的名字来开玩笑,比之为江总。这首诗是杜牧官司勋员外郎时写赠的,故称之为杜司勋。
  
   杜牧这个人,在唐诗人中有些突出。他的文学、思想和品德,都有互相矛盾之处。进士及第后,他在宣州刺史沈传师幕下为书记。听说湖州多美女,就去游览。湖州刺史崔公,是他的老朋友,把本州所有名妓都找来,供他选择,他却一个也不满意。刺史为他举行了一次赛船大会,引逗得全城姑娘都出来观看。杜牧沿着两岸一路物色过去,也看不到一个中意的姑娘。到了傍晚,忽然看见一个老太太带来一个十多岁的小姑娘,杜牧仔细一看,认为是绝世佳人。当下就托人去和老太太商量,要娶这个姑娘。老太太很畏惧,面有难色。杜牧说:现在不娶,我十年之后,会到这里来做刺史,那时再娶你的姑娘。如果十年不来,你的姑娘就可以另嫁别人。于是给了老太太许多财帛,以为订婚的礼物。十四年后,到大中三年(公元八四九年),杜牧果然来做湖州刺史。一到任,就访问那个姑娘,才知她已在三年前嫁了人,而且有两个孩子了。杜牧大为惆怅,写了一首《怅别》诗:
  
   自是寻春去较迟,不须惆怅怨芳时。  
   狂风落尽深红色,绿叶成阴子满枝。
  
   这是杜牧第一个浪漫史,见于《丽情集》。故事可能是真的,但年代却不正确。沈传师卒于大和元年(公元八二七年),做宣州刺史还在其前,大约应当在长庆末年。杜牧卒时年才五十,大约在大中五年。做湖州刺史之后,还入京拜考功郎中,知制诰。不久,又迁中书舍人。这样看来,他任湖州刺史也当在大中三年以前。从长庆末年到大中初年,已有二十多年,可知这个记载的年代是不可信的。
  
   牛僧孺任淮南节度使,把杜牧请去掌书记。淮南节度使治所在扬州。扬州是个妓女乐舞荟萃的繁华都会。杜牧在牛僧孺幕下,白天办公,夜晚便出去狎妓饮宴,过他的风流生活。牛僧孺卸任临行时,取出一个大盒子,交给杜牧。杜牧打开一看,都是牛僧孺部下探子的报告,一条一条写着:“某月某日,杜书记在某处宴饮。”“某月某日夜,杜书记在某妓院中歇宿。”“某月某日,杜书记与某人在某处游览,有某某妓女陪同。”杜牧一看,大为羞惭,同时也深深地感激牛僧孺对他的宽容。牛僧孺稍稍教训他一番,劝他检点品德,不要太浪漫了。杜牧对牛僧孺是非常感恩的,牛僧孺死后,墓志铭便是杜牧做的。
  
   牛僧孺卸任后,杜牧也升了官,到洛阳去任监察御史。他在离开扬州时,做了三首诗:
  
   赠别二首
  
   娉娉袅袅十三馀,豆蔻梢头二月初。  
   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簾总不如。  
  
   多情恰似总无情,惟觉樽前笑不成。  
   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  
  
   遣怀
  
   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  
   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倖名。
  
   前二首是与他所眷恋的妓女离别时写赠她的。后一首是他在扬州这一段浪漫生活的总结,也是忏悔词。牛僧孺于大和六年任淮南节度使,至开成二年(公元八三七年)五月,上表请休,在扬州实止五年。杜牧诗云:“十年一觉扬州梦”,如果不是夸张,必是在此前后还住过四五年。在他的诗集中,赋咏扬州的诗,还有好几首,可见他对扬州是非常眷恋的。
  
   寄扬州韩绰判官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未凋。  
   二十四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韩绰是淮南节度使幕下判官,是杜牧的同事,恐怕也是他的狎邪游侣。这首诗是杜牧离扬州后因怀念他而写寄的,“草未凋”明刊本《樊川文集》,《唐诗品汇》及《全唐诗》均作“草木凋”,今依《唐诗别裁》改正。“草未凋”,可知是江南气暖,如果说“木凋”,便不是描写江南风景了。扬州传说:隋炀帝曾于月夜同宫女二十四人吹箫于上,故诗中用“玉人”,向来都讲作“美人”。富寿荪《唐人绝句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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