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庆龄   姓名:宋庆龄  出生年月:1893年
 籍贯:中国广东文昌(今属海南)人
 职务:原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
 国家副主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全国妇联名誉主席
 中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主席
 
 政治家,社会活动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领导人之一。广东文昌(今属海南)人。
 1893年1月27日生于上海。
 1913年毕业于美国佐治亚州梅肯威斯理女子大学。
 1915年和孙中山结婚。 1925年孙中山逝世后继续坚持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
 1927和1929年被国际反帝国主义同盟大会选为名誉主席,成为世界反法西斯委员会主要领导人之一。
 1931年回国,从事社会福利工作,参加抗日救国活动,批评国民党政府对日妥协投降,对内反共压迫人民的政策。
 1932年底组织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营救争取民主权利的革命者。
 1933年当选远东反帝反战同盟中国分会主席。后联合爱国人士发表《中国人民对日作战基本纲领》,成立中华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积极支持全国的抗日救亡运动,中国抗日战争爆发后在香港发起组织"保卫中国同盟",募集医药物资支援中国人民抗日斗争。
 1945年9月中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她呼吁美国人民制止美国政府支持蒋介石打内战。又创办"中国福利基金会",从事妇幼福利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当选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后历任国家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名誉主席和中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主席。
 1950在政协第一届会议上发言年当选为世界和平理事会理事。
 1951年获"加强国际和平"斯大林奖金。
 1952年,她当选为亚洲和太平洋区域和平联络委员会主席。
 1981年5月15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5月1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予她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称号。
 1981年5月29日在北京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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